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非全日制用工
能约定试用期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
不得约定试用期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
任何一方都可以
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
终止用工,用人单位
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非全日制用工,工资怎么发?
非全日制用工
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
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
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
结算支付周期
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本期编辑:王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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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微信公众号(微信号:rsbzwwx)
初审:汤晓明
复审:崔志欣
终审:王 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