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
贺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郑重声明:
2024年11月20日,贺州市市场监管部门集中销毁的206辆电动自行车,为执法人员查扣不法商家擅自改装的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尚未销售流入市场。该批电动自行车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验,检验报告按《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18)判定均为不合格。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对不法商家立案查处,没收擅自改装的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并进行销毁,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从源头上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来源丨广西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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