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4年9月13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一、免去陈国庆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三、免去胡春健、王莉(女)的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附:
刘慧,男,中共党员,现任最高人民检察院经济犯罪检察厅副厅长、检察员。曾任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政治处长、组宣处处长、办公室主任,市人民检察院一分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等职务。2023-2024年,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2024-2024年,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2024-,最高人民检察院经济犯罪检察厅副厅长、检察员。陈国庆,男,汉族,1963年10月生,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中共党员,现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二级大检察官。曾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二处副处长、处长、法律专题研究处处长、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正厅级)、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公诉厅厅长。2017年3月,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2018年6月,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2018年6月兼任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第六届中国检察官协会副会长,第七届中国检察官协会副会长。(2024年9月13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一、任命李剑为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免去其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二、任命刘为波为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三、任命郎贵梅(女)为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四、免去于厚森的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副庭长职务。五、任命楼缙东、杜国顺、吕媛(女)、秦保军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六、免去于明、陈现杰、李明义、周觅(女)的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附:
李剑,现任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曾任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
2019年6月至2024年9月,任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2024年9月,任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刘为波,现任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历任最高人民法院刑二庭审判员。
郎贵梅,女,汉族,1974年6月生,山西长治人,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
现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知识产权法庭分党组成员、党务廉政专员、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2010年8月任助理审判员,2016年2月任审判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