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当“取款手”
就能赚到“好处费”?
为了蝇头小利
殊不知“你”已经走上
违法犯罪的道路!
近日
鄱阳县公安局刑事警察大队
鄱北责任区中队
接局侦查中心下发
一条资金快打线索
接到线索后
民警立即展开相关调查
很快民警锁定了刘某某
并将其抓获归案
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到案后
如实供述了
其因为手上没钱用
虽怀疑取款的钱
可能为电信诈骗而来
但为了获取
“取现”一次500元的利润
仍抱着侥幸心理
帮助电信诈骗团伙
“取现”12万元的犯罪事实
经查
犯罪嫌疑人刘某某还介绍
翁某某提供银行卡
帮上线取款2万元
民警于当日将翁某某抓获归案
嫌疑人翁某某到案后
如实供述了其为获利
帮助电信诈骗团伙
“取现”2万元的违法事实
目前
犯罪嫌疑人刘某新
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嫌疑人翁某东
已被依法行政处罚
案件正在办理中
电信诈骗分子在诈骗钱财时,往往会让被害人将钱款打入某个指定的账户,隐匿于幕后的他们需要“取款手”帮忙取现。这种“职业取款”行为,从被害人的钱款被诈骗,汇入相应账户,到钱款的转移,贯穿电信诈骗犯罪的全过程。因此,“职业取款”行为实为电信诈骗犯罪链条的重要环节,是警方严厉打击的违法犯罪行为。广大群众要珍惜个人账户,切勿将自己的个人账户出售租用给他人,更不能沦为“取款手”“车手”,以免被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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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平安鄱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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