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藩市一所托儿所今年初传出一名13个月大男婴因故窒息,送医抢救仍不治身亡。男婴父母日前提告托儿所,指控所方疏忽和违反多项州法。
KRON4新闻报道,13个月大男婴奥利佛(Oliver Figueroa Fontoura)父亲德卡瓦略(Felipe Fontoura de Carvalho)和母亲埃尔南德斯(Zulma Christina Figueroa Hernandez)的代表律师在叁藩市高等法院提讼,诉状指控位于King 街225号的Lovely Kids Daycare托儿所「疏忽、场地责任、过失致死和多项《加州卫生及安全法》(California Health and Safety Codes)违规。男婴父母以「儿子的死亡和托儿所的疏忽造成他们巨大情感与经济损失」为由,寻求赔偿。
事发于今年3月26日。奥利佛父母声称,儿子当时在托儿所开始窒息,救护员到场后发现男婴陷入昏迷,马上将他送往叁藩市加大班尼奥夫儿童医院(Benioff Children’s Hospital)抢救,但5天后因缺氧性脑损伤死亡。
诉状指,加州社会服务局属下社区护理执照部(Community Care Licensing)随后进行的调查「证实」了针对涉事托儿所的投诉,并开罚5,000元。但迄今不清楚托儿所是否仍有营运。
诉状中提到多项重大指控。男童父母称,托儿所未经他们同意喂他们儿子吃葡萄,形容「这对幼童来说是公认的窒息危险」。诉状又指,托儿所在事发时缺乏适当监督,且意外时序也有不一致,加上所内所有照护员没有依照州法取得急救证照。诉讼最后指控所方有多项《加州卫生及安全法》违规,包括没有维持安全环境和做好紧急準备。
父母代表律师巴尚特(June Bashant)强调,这项诉讼「不仅为了还奥利佛一个公道,还有为了争取托儿机构维持最高安全标準,确保没有其他家庭遭遇同类悲剧」。他希望本桉可以发出强烈讯息,要求托儿所严格遵守相关法规。
来源 | 星岛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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