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高考体检合格,却在大学新生入学体检中被诊断为色弱,与理想专业和大学失之交臂,问题到底出在哪里?近日,重庆巫山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一起这样的侵权责任纠纷案,判决某高考体检指定医院赔偿原告生活费、房屋租赁费4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
高考体检时颜色分辨正常
新生入学体检却发现色弱
2022年12月,小高(化名)就读高三,按照学校安排到了一家医院参加2023年度高考体检。
经检查,医院方作出小高眼部视力彩色图案及彩色数码正常的结论。毕业后,小王根据分数报考某医科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并被顺利录取。
入学后,小高在学校组织的新生体检中被确诊为色弱。按照学校招生章程规定,小高无法就读该专业,又不愿调剂专业,选择退学复读。
事后,小高认为,因医院体检失误致使复读,此举给其心理造成了严重伤害,且母亲租房陪读,产生了房屋租金、生活费、误工费等财产损失,故起诉要求赔偿财产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53万余元。
案件开庭时,医院方辩称,原告在接受检查时,均能正确读取《色盲检查图》,在此基础上被告作出非色弱的判断并无不当;高考体检仅收费30元,远低于一般体检收费标准,在医疗机构无明显过错的情况下,不宜对其诊疗行为过于苛责;原告被检查出色弱后拒绝调剂专业,即使存在损失,也应由其自行承担。
法院经审理认为,《色盲检查图》的使用说明中明确载明,现实生活中轻微色弱和正常者没有明显区别,并提示对颜色分辨能力要求高的专业可采用增多图幅的方式作精细色觉检查。
被告作为高考指定体检单位,应该能够预料到被检查者中有报考医学专业等对颜色分辨能力要求较高的学生,却怠于履行告知和提示义务,没有按照《色盲检查图》的要求对原告进一步作精细色觉检查,其诊疗行为存在明显过错。
体检结果作为高考志愿填报的重要参考依据,关系广大考生前途命运的选择,需要检查者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更加细致的态度来履行相应诊疗义务。高考体检收费较低,体检机构利润有限,但这并不能作为高考体检单位降低诊疗要求的理由。
原告根据被告出具的体检结论,参照自己的成绩填报高考志愿被顺利录取后却又被查出色弱,未能就读理想专业的失落、高三复读的痛苦以及对未来前程的担忧,符合常人共有的经验感受,故认定被告的行为构成对原告心理健康权的侵害。
原告本身存在色弱,不能被临床医学专业录取是必然结果,但若被告体检时作出准确判断,原告就不会选择临床医学专业,自然也就不会存在后来退学复读一事,其经济损失以及心理伤害均可有效避免。在未能就读理想专业的情况下,拒绝调剂专业并非阻断侵权因果关系的理由。
为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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