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监地合作,彰显刑罚执行的权威,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2024年12月11日,安吉县检察院联合县司法局,组织39名社区矫正对象进入浙江省南湖监狱开展“沉浸式”警示教育活动。
活动开始前,浙江省南湖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王越伟,安吉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孙红波,安吉县司法局党委委员沈学斌作了动员讲话。
39名社区矫正对象有序参观了服刑人员教学楼、监区监舍,集中观看了帮教视频,在监狱内进行了队列会操训练。在集体警示教育大会上,两名被收监的服刑人员(原判缓刑,在缓刑期间不服管理)现身说法,讲述了自己的犯罪和改造经历,深度剖析了犯罪根源,给在场的社区矫正对象极大的心理震慑。
社区矫正对象亲眼目睹了监狱的严格管理和服刑罪犯在监狱中的日常生活,深刻体会 “墙外服刑”和“墙内服刑”的巨大差异。
“我再也不想进来了!”“我将认真接受社区矫正管理,珍惜高墙外的自由生活,做一个对家庭、对社会有贡献的人”,参加活动的社区矫正对象作出上述感慨。通过“沉浸式”体验,让“墙外社矫对象”体验“墙内服刑生活”,使社区矫正对象切实感受到刑罚执行的严肃性。
下一步,安吉县检察院将联合县司法局,进一步加大与南湖监狱的协作,持续做深、做实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检察监督,促进社区矫正对象早日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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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第1084期)
供稿|第三检察部
编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