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又是你啊?来看看这些“老熟人”!

政务   2024-10-28 15:17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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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不仅扰乱交通秩序
还威胁自身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可总有个别驾驶人
明知无证驾驶是违法行为
会面临罚款、拘留的处罚
却依旧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近日,昌乐交警查获一名无证驾驶行为人。民警对驾驶人腾某某进行信息核查时,核查结果让民警大吃一惊,此前腾某某分别于2024年4月13日、2024年6月6日、2024年8月22日有过无证驾驶的记录,这次是第4次被查。面对民警询问,腾某某说自己总抱有侥幸心理,认为不会再轻易被查,便驾车坦然上路行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腾某某将面临罚款1000元,可以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


近日,胡某某驾驶车牌号为鲁G***26轻型厢式货车沿昌乐县昌五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朱孔路路口西侧时,被昌乐交警拦停检查。当民警要求胡某某出示驾驶证时,胡某某谎称没带,民警发现胡某某有些“面熟”。经过核查,胡某某曾于2021年10月9日、2023年2月20日、2024年9月11日、2024年10月7日,有4次无证驾驶的记录,这次是第5次被查。面对屡教不改的胡某某,民警问其为什么不考取机动车驾驶证?胡某某称害怕考不过,就侥幸开车上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胡某某将面临罚款1000元,可以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

10月17日,寒亭交警一中队通过工作发现,车牌号为鲁G*****2的白色小型轿车驾驶人孙某涉嫌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民警立即对这一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并对该违法事实进行核实,最终确定了孙某确系违法行为人。
民警通过电话联系到孙某,通知其接受处理,并告知其无证驾驶的危害。在民警的劝说下,最终孙某承认了这一违法事实,并到交警队接受了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驾驶人孙某被处以罚款1000元,可以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同时,民警提醒孙某尽快报名参加学习考试,取得证件后再上路行驶。


10月24日中午,驾驶人邢某驾驶一辆新能源汽车行驶至固高路虞河桥时发现执勤民警,突然逃窜,意图躲避检查。寒亭交警四中队民警为了确保安全,立即通知前方执行任务的另一组民警实行布控,最终将邢某查获。

    经查,邢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邢某自己心存侥幸,觉得中午不会有交警查车,于是偷偷开车出门办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邢某面临罚款1000元,可以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



潍坊公安交警提醒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处于被注销、吊销、暂扣等状态或已被记满12分时,驾驶证持有者已失去驾驶资格,如继续驾驶车辆则属于无证驾驶。
无证驾驶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是交警严厉打击的重点违法行为;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广大驾驶人持“证”上路,切勿心存侥、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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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 | 周菁华
一 审 | 杨 群
二 审 | 吴全军
三 审 | 杜 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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