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根据2024年11月修订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增加2天,其中春节、劳动节各增加1天。
除个别特殊情形外,春节自农历除夕起放假调休8天,国庆节自10月1日起放假调休7天,劳动节放假调休5天,元旦、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分别放假调休或连休3天(如逢周三则只在当日放假),国庆节放假如逢中秋节则合并放假8天。
2025年哪天放假、怎么调休?一图看懂。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春节,放假4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至初三);
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劳动节,放假2天(5月1日、2日);
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至3日)。
如果适逢周六、周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
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可合理安排统一放假调休,结合落实带薪年休假等制度,实际形成较长假期。除个别特殊情形外,法定节假日假期前后连续工作一般不超过6天。
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
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
儿童节(6月1日),不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
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如果适逢周六、周日,不补假。
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
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该民族习惯,规定放假日期。
蒙城广播电视台(蒙城县融媒体中心)
来源:中国政府网
责任编辑:高 丹
编审:王爱荣
审核:张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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