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以下简称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提到,建好建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村级组织体系,推行村级议事协商目录制度。村级议事协商制度创新是发展农村基层协商民主的重要途径。近年来,各地不断探索实践,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本期我们邀请山东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山东农业大学地方政府与乡村治理研究中心副主任李秀义为我们解答村级议事协商目录制度相关问题。
问:李教授,您好!2024 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提到“推行村级议事协商目录制度”,请问村级议事协商目录制度的关键点是什么,如何运用好该制度,激发乡村振兴动力和活力?
李秀义:村级议事协商目录制度(以下简称协商目录制度)是村级议事协商制度有效运行的基础。村级议事协商涉及“谁来协商”“协商什么”“怎么协商” “协商结果是什么” “协商结果如何落实”等具体问题。其中“协商什么”关乎协商的内容和方向,也决定了协商结果及其落实,协商目录可以为“协商什么”提供指引,因此具有基础性。
推行议事协商目录制度的关键点是要不断健全协商目录,在这个过程中要处理好上下关系的均衡性。首先,要确保协商目录自上而下的权威性和规范性。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要“将村庄规划纳入村级议事协商目录”,由各区、市乃至各省相关部门自上而下地提出供地方参考的协商目录,可以确保协商目录的权威性和规范性。比如山东省已经由民政厅提出并经过山东省工商局发布了《村(社区)议事协商工作指南》,该指南明确了《村(社区)议事协商指导目录》,目录中又包括了自治事务、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3大类共54项,这为山东各地开展村级议事协商提供了良好的指引。尤其要注意,目录应就不宜进入议事商议的事项进行明确,目前一些地方已经明确提出,如:不商议政策法规已经明确规定的事情、不商议违反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事项、不商议带有歧视性和显失公平的事项等。其次,要确保协商目录自下而上的动态适应性。各村的村情民意千差万别,必须赋予各地相应的自主权,鼓励在乡镇和村级党组织领导下对议事协商目录制度内容和施行方式进行创新性和适应性探索。
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地方乡村振兴内生动力出现了活力不足的问题,乡村建设依赖政府包办或购买服务、乡村治理陷入“干部干、群众看”的困境。运用好村级议事协商目录制度,发挥好村级议事协商制度作用,是破解上述问题、激活乡村振兴动力、活力的有效手段。具体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地方党委、政府要改变乡村治理理念和方式。首先,村级议事协商制度的施行关乎乡村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它不是简单的治理方式调适,而是乡村治理“治道”变革。地方党委政府要改变自己的理念和行政方式,从“行政包办”的传统乡村治理模式向“协商共治”新模式转变,实现“强国家—强社会”的协同。其次,地方党委、政府还要完善对村干部工作的考核机制,把开展议事协商工作作为其主要考核指标。第三,要通过能力培训或引入专业机构辅导等方式,提升村级党组织引领多方主体开展议事协商能力,村级党组织要有能力基于协商目录把村内热点、难点和相关主体关心的话题转换为议事协商话题,有能力把村内外相关多方利益主体团结和动员起来参与协商目录的完善、参与完成议事协商全过程。
二是确保议事协商主体的开放性很关键。议事协商目录广泛的利益相关性,意味着该制度的施行需要把各相关利益主体纳入进来,议事协商的主体要包括“固定成员+特别成员”:“固定成员”除了包括村“两委”成员、法律顾问和“两代表一委员”外,还要发挥乡贤作用,要把村庄中有威望的村组长、老党员、退休干部等纳入其中。而“特别成员”要具有开放性,广泛吸收不同涉事主体及利益相关方参加,尤其是要把新村民或驻村企事业单位代表纳入,确保形成一个以村级党组织为中心的议事协商共治“同心圆”。由于利益相关,可以激活各方参与议事协商的积极性、主动性,形成合力推动乡村振兴的良好局面。
三是确保议事协商过程的规范性和灵活性,为不同主体参与议事协商提供便利。要确保协商内容、协商程序、协商监督等方面的规范性,让“谁来协商” “协商什么” “怎么协商” “协商结果是什么” “协商结果如何落实”等环节具有可操作性;要健全议事协商会议与村民代表会议的联动机制,确保需要形成决策的议案能够及时经过村民代表会议形成决策;要确保灵活性,大事大议(全村范围内议)、小事小议(建立村组、妇联、共青团、合作社、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议事协商规则)、急事急议(紧急情况随时议);要坚持先易后难、先急后缓,把培养村庄议事协商习惯和共治理念作为第一要务;要发挥好线上平台的作用,及时开展线上议事协商,方便在外人员参与议事协商,多途径、多方式畅通群众参与渠道。
四是完善多方主体参与议事协商的激励制度。将村民和相关主体参与议事协商情况纳入乡村信用积分体系,根据协商议题难易程度、范围大小、时效需求等进行积分和减分,充分激发各主体参与议事协商的热情;对于提出良好建议或者发挥重要作用的主体,进行物质和非物质等多种形式的激励;对于村集体经济薄弱的村庄基于议事协商目录开展工作进行相应的支持,尤其是村庄就公共服务和公益事业开展协商共治,政府给予适当资金奖补或其他形式支持,以激活各方参与积极性。
来 源:《中国社区报》
审 核:时亚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