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议书 | 拒绝车窗抛物 安全文明出行

文摘   2024-11-13 17:33   内蒙古  



拒绝车窗抛物

安全文明出行

广大交通参与者:

在路上您是否见过驾驶人或乘客将垃圾随手扔向车窗外?

车窗抛物,不仅污染环境还影响个人形象,同时可能会威胁到他人的生命安全。一个被随手抛出的饮料瓶,可能会砸中后方行驶的车辆,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一张飘落的纸巾,可能会影响后车驾驶员的视线,危及生命安全。城市是我们共同的家园,每一条街道都应该是整洁有序的风景。拒绝车窗抛物,是我们每个人应尽的责任。

文明出行,从我做起。驾车或乘车时,自觉将垃圾放入车内垃圾袋或垃圾桶内,不向车窗外抛撒垃圾,下车后自觉投入垃圾桶内,共同维护城市的清洁卫生。

互相监督,共同抵制。要积极参与监督举报,市民发现“车窗抛物”行为,可采取拍照或录视频方式记录,并发送到“乌审旗交管大队”微信公众号进行举报,共同抵制不文明行为。

以身作则,传递文明。家长要以身作则,为孩子树立良好榜样,教育孩子不要车窗抛物,养成文明乘车、不乱扔垃圾的好习惯,让文明的种子在下一代心中生根发芽。

相关法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六条、第八十九条规定,对乘车人“车窗抛物”行为,处以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对驾驶人“车窗抛物”行为,处以100元罚款。

广大交通参与者,让我们的出行之路更加安全、更加美丽,共同营造一个和谐、文明的交通环境。拒绝车窗抛物,文明出行,从我做起!


来源:乌审旗交管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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