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婆卖瓜,自卖自夸”。只要夸得恰到好处、恰如其分,确实值得把那“瓜”好好一夸。但是,如果王婆一边夸自己的“瓜”好,一边对买瓜人“温馨提示”李婆、张婆的“瓜”如何不好,就另当别论了。
商业诋毁,于情不合。
商业诋毁,于理不通。
商业诋毁,于法不容。
煞有介事地来个“温馨提示”,表面上是“为消费者好”,实际上却是毫无根据、毫无底线诋毁他人商誉,靠不实信息误导消费者。如此“情不合、理不通、法不容”的行为,其结局,只能是被鄙夷、被查处。
作者 | 既见
编辑 | 黄星蓉
审核 | 周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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