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村霸乡霸”“沙霸矿霸”“市霸街霸”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文摘   2024-11-15 19:21   福建  


关于公开征集

“村霸乡霸”“沙霸矿霸”“市霸街霸”

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扎实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以及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全面排查整治影响社会治安秩序的突出问题,莆田市公安局城厢分局从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村霸”“乡霸”“沙霸”“矿霸”“市霸”“街霸”等突出黑恶违法犯罪,现将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问题线索范围

(一)采取暴力、“软暴力”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环节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乡霸”类黑恶势力。

(二)在土地资源、水资源、矿产资源、森林、山岭、草原、荒地等自然资源领域,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前科劣迹人员,实施非法占地、滥开滥采、暴力拆迁、随意殴打群众、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等“沙霸”“矿霸”类黑恶势力。

(三)在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市场流通、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文化旅游等行业领域,欺行霸市、非法经营、强买强卖、敲诈勒索等破坏正常经营秩序的“市霸”类黑恶势力

(四)在城市街道、商业街区等公共场所或流动人口聚集地,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等破坏地方治安秩序,拉拢利用、操纵控制、组织未成年人进行有偿陪侍、故意伤害、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或违法治安管理活动的“街霸”类黑恶势力。

(五)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操纵、经营“黄赌毒”等黑恶势力。

(六)党员干部及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嫌存在黑恶势力问题,以及放纵、包庇黑恶势力,徇私舞弊,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问题。

(七)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

二、线索举报须知

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应包含被举报人的姓名(绰号)、主要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诬陷他人,严禁借举报名义对他人诬告,违者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线索举报保护措施

警方将依法依规及时做好线索核查处理工作,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泄漏信息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四、线索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0594-2682514(城厢分局扫黑办)

(二)信函举报:莆田市城厢区学园中街61号莆田市公安局城厢分局,邮编:351100。

(三)当面举报:莆田市公安局城厢分局刑侦大队(莆田市城厢区学园中街61号)。

特此通告。



莆田市公安局城厢分局

2024年11月15日 

  


出品:城厢公安融媒体中心

来源:刑侦大队

编辑:郑娟娟

校对:陈逸鑫

审核:陈希慧

审批:周建仙

城厢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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