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一男子拒服兵役:罚款6000元,注明“政治思想不合格”

百科   2024-10-23 22:40   湖南  

征兵海报(资料图)

10月22日,江西南丰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对张某某拒服兵役行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报》。内容如下:

关于对张某某拒服兵役行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报

张某某,男,身份证号:******20031005****,应届大专毕业生,南丰县市山镇人。该青年于2024年6月自愿应征报名,经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合格后,9月上旬参加预定新兵役前教育期间,经南丰县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召开集中审定新兵会议被批准入伍之后,依法服兵役意识淡薄,多次提出离队申请,并有过激行为和倾向,经南丰县征兵办、基层人武部工作人员和该新兵家长、亲属多次反复教育未果,仍然拒绝履行兵役义务,于9月12日22时离开预定新兵役前教育集训队。

虽然张某某未正式进入部队,但其行为发生在南丰县召开定兵会议之后,严重破坏了南丰县多年来“踊跃参军、矢志报国”的良好氛围,性质十分恶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章第五十七条和《江西省征兵工作条例》第六章第三十条规定,决定对张某某做出如下处罚:

1.处以罚款6000元,罚款上交南丰县财政,列入征兵经费款项。罚款由市山镇人民武装部按照法定程序收缴,对拒不履行罚款决定的,依法申请由南丰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由市山派出所在户口登记系统中对其标注“拒服兵役”,用工单位政治考核时,市山派出所对其现实表现注明“政治思想不合格,拒绝、逃避服兵役”。

3.南丰县人民法院将此人作为严重失信行为纳入个人信用记录,通报南丰县委组织部、南丰县公安局、人社局、教育局、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房管局、银行等相关单位和部门。

4.两年内公安机关不得为其办理出国(境)手续。

5.两年内教体局取消其升学报考资格,组织人事部门不得将其录取为公务员、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职工。

6.两年内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不得为其颁发营业执照,房管局不得为其本人和父母办理保障性住房,银行不得为其办理贷款业务。

7.将张某某处罚结果通过媒体向社会通报。

(资料来源|央视网、界面新闻

关注我 ↓ 每天为您推送有价值的最新文章

推荐阅读:直接戳下面标题
 

朝鲜驻华大使馆的300万豪车,完全碾压意大利的7万面包车

因在群里发表挺乌言论,河南一律师被同行举报

河南司法厅原厅长狱中突然死亡,事发全过程披露,一细节信息量大

外逃原副市长涉案超31亿、被查封千余套房产!法院回应:不接受采访

澳洲全球通缉这个中国留学生,他向9个月大婴儿泼滚烫咖啡!

新加坡前交通部长受贿14瓶酒被重判,下周入狱!

突发!福建省医保局局长坠楼身亡!一细节令人唏嘘

香港邀请张维为授课,为香港未来“把脉开方”

湿疹反复用它,3秒止痒去湿疹,长年不反复!

一个小方子 就能告别痔疮~不用开刀动手术!


开开眼界
都没看过世界哪来的世界观?快来开开眼界吧!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