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们是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今天过来主要是检查电动自行车相关情况。”12月6日,在江碧路绿源电动自行车销售商铺,鄂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亮出身份后,开展电动自行车“新国标”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确保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落实新规、规范经营。
执法人员检查销售门店电动自行车电池标注信息
当天,执法人员对门店电气安全、充电器和锂离子蓄电池等产品是否符合“新国标”使用安全性的规定,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整车编码是否与车辆合格证及电池标注信息保持一致,是否存在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非法拼改装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重点检查。
据了解,今年11月1日起,3个与电动车相关的强制性国家新标准实施,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不得生产、销售、上牌。为推动新规落实,连日来,鄂城区市场监管局持续强化源头管理,对辖区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经营主体进行了全覆盖检查。截至目前,已检查电动自行车经营主体 (销售点和维修点)112家,约谈经营主体83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36份,承办12起电动自行车相关违法案件,已调查完成9起案件,为市民安全出行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