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三、四轮载客低速电动车驾驶人朋友:
你们好!
目前,我区三、四轮载客低速电动车(俗称“老年代步车”)违法载人、闯红灯、逆向行驶、随意变道、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突出,在严重扰乱我区正常的道路通行秩序的同时,诱发多起道路交通事故。为切实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全力保障广大市民生命财产安全,在此,东乡公安交警郑重提示你:
一、所谓的“老年代步车”主要是指以蓄电池或者燃油驱动的非法组装、拼装的三轮或者四轮,且内部刹车、油门等一应俱全的车辆。目前,市场销售的“老年代步车”多数未申报国家工信部汽车产品公告,不符合办理车辆注册登记的相关要求,无法办理牌证。法律规定未办理注册登记的车辆不得上路行驶,否则将予以扣留车辆并处相应处罚。
二、“老年代步车”设计工艺简单、质量没有保障,安全性能差、防护性能低,由此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时有发生,在加上“老年代步车”不能申领号牌,导致不能正常购买交强险及商业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受害人难得到经济赔偿,驾驶人还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民事赔偿,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巨大损失,害人害己。
三、当前驾驶“老年代步车”的人员(以老年人居多)几乎没有经过正规驾驶培训,无法正确熟练地操控车辆,对基本的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及通行规则不了解不遵守,导致老年代步车在驾驶过程中经常发生闯红灯、违法载人、乱停乱放、逆向行驶、随意变道等违法行为,严重扰乱道路交通秩序。
四、目前,市面上三、四轮载客低速电动车(俗称“老年代步车”)属于机动车范畴,驾驶电动三轮车必须持有D类驾驶证,驾驶低速四轮电动车必须持有C3以上驾驶证。无证驾驶此类车辆,将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并处拘留处罚。
请你及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选择合法交通工具出行,不购买、不驾驶、不改装、不乘坐无资质上牌的“老年代步车”。近期,东乡公安交警将依法加大对此类车辆的查处力度。
感谢您的支持,祝您出行平安!
东乡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4年11月13日
▌本文来源:东乡交警
编辑/郑莹莹 复审/余娟
审签/冯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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