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推进社会诚信建设,贯彻落实我省“执行长效机制巩固年”专项活动,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和规定,决定对下列失信被执行人予以曝光。
曝光人员应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否则法院将视情节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对拒不履行、抗拒执行、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备注:下述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仅代表本次曝光时段情况,实时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以最高院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希望广大市民群众对已曝光被执行人进行监督举报。举报电话:17379463382 】
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法院
2024年11月12日
▌本文来源: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法院
编辑/彭诗芫 复审/余娟
审签/冯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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