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的通知》,推动个人养老金制度全面实施。自2024年12月15日起,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均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
个人养老金是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大力发展个人养老金,是多渠道提高老年收入水平、完善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的客观需要,也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养老金融发展的重要举措。自2022年11月在36个城市(地区)先行实施以来,个人养老金制度总体运行平稳。截至2024年11月底,个人养老金开户人数已超7000万人。
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度,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实行完全积累。参加人可自主选择购买符合规定的理财产品、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既能提前为退休养老做准备,又能抵扣个人所得税。
依托电子社保卡搭建个人养老金全链条服务体系。参加人通过电子社保卡APP、电子社保卡微信小程序、电子社保卡支付宝小程序等渠道登录后,可以办理账户开立、资金缴费、产品购买等业务;查询个人养老金账户、持有权益、待遇领取等信息;浏览“你的个人养老金指南”专区,查看政策解读与金融常识科普,助力科学规划养老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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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社会保障卡微信公众号
总监制/吕金生
监制、审稿/马玉玲
编辑/尕藏卓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