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2号令《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3号令《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洛阳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准入及变更申请办法》(洛医保中心(2022)7号)和《洛阳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准入评估工作方案》(洛医保中心(2022)8号)等相关规定,新安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组织准入验收评估专家小组,对河南省御药仁大药房有限公司、新安县永畅医药有限公司、洛阳人人好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新安石寺华新街店和新安县城关镇西苑社区第三卫生服务站4家医药机构的医保定点资格进行了综合评估,现将评估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30日,公示期内如对评估结果有异议,请与新安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联系(电话:67280993)。
来源 新安县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