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南医学院学生资助体系
(一)新生绿色通道
(二)安徽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三)国家助学金
(四)奖学金(国家、学校)
(五)勤工助学
(六)临时困难补助
(七)孤儿大学生免学费政策
(八)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政策、退役士兵教育资助
(九)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
(一)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对被录取入学、经济困难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我校规定,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入学时,凭本人申请以及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村(居)委会核实、原就读高中盖章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可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采取不同措施进行资助。确保没有1名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不能入学。
(二)安徽省生源地助学贷款
1、安徽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时间7月16日-9月14日)
1)贷款对象:已被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贷款额度:每个借款人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原则上不低于1000元,本专科生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
3)申请、审批和发放流程:
具体办理、审批和发放流程按照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指南办理。
开学后,学生将贷款回执交至所在年级,由学院汇总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如果没有及时录入回执验证码,超过银行办理时间,贷款自动作废。
4)贷款贴息: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贷款利息由借款学生自行支付;
5)贷款期限: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3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0年。
6)贷款偿还:借款学生毕业离校前,应当与贷款机构进行债务确认,进行毕业确认,确定还款计划。借款学生毕业后3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以不还本金,但应足额支付利息,宽限期结束后按还款计划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并足额支付利息。
2、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贷款性质、对象和申请条件:a.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为我省辖内;b.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不良信用记录;c.本省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招收的全日制学生(含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本省成人高等学校招收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学生。d.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2)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贷款的最高限额为本专科生每人每学年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学年12000元;贷款实行一次申请、一次性签订借款合同、分学年发放的办法。贷款期限原则上
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制加13年确定,但最长不超过20年。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执行。
3)贷款申请、发放和偿还:a.申请渠道:(1)拨打“96669”安徽农金客服电话,(2)登陆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网站(网址:http://www.ahrcu.com),(3)借款学生也可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农村商业银行柜面申请。b.申请受理时间:6月1日至10月20日。c.贷款申请材料:(略)。已签订2017年新版助学贷款合同的,同一学历阶段以后再次用款可以登陆系统直接申请,无需现场办理。及时收取学生贷款回执单。
4)贷款的发放:对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机构在与借款人签订贷款合同和划款委托授权书后,将贷款资金先划至借款学生个人账户,再划至高校账户, 汇款手续费由借款学生承担。
5)贷款偿还:借款学生毕业离校前,应当与贷款机构进行债务确认,发起毕业确认,确定具体还款计划。借款学生毕业后3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以不还本金,但应足额支付利息,宽限期结束后按还款计划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并足额支付利息。
(三)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并以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为目的。
1.资助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在校学生,覆盖面约为在校生的20%;
2. 资助标准:我校资助标准分为特殊困难、困难、一般困难三个等级,其中:特殊困难每年4000元,困难每年3000元,一般困难每年2000元,按10个月发放。
3.资助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5)学习态度端正,勤奋上进;
注意:助学金是国家的一项民生工程,不与学生成绩挂钩。
(四)奖学金(国家、学校)
1、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
1) 资助对象:奖励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在校生,覆盖面约为在校生的0.3%;严格按照学习成绩排名
2)资助标准:每人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
1) 资助对象: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在校生,覆盖面约为在校生的3%;
严格按照学习成绩排名。
2)资助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
3、皖南医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
1)学业优秀奖学金
一等奖:3000元/人,不超过参评学生1%;
二等奖学金:1500元/人,占参评学生4%;
三等奖学金:800元/人,占参评学生12%;
主要奖励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习成绩优异的同学。
2)精神文明奖学金:奖励金额500元/人,不超过学生数的4%
3)体育活动奖学金:奖励金额500元/人,不超过学生数的4%
4)科技创新奖学金:奖励金额500元/人,不超过学生数的4%
5)文艺活动奖学金:奖励金额500元/人,不超过学生数的4%
6)团学工作奖学金:奖励金额500元/人,不超过学生数的4%
7)社会实践奖学金:奖励金额500元/人,不超过学生数的4%
调整后评选比例为参评学生数的2%-6%。
(五)勤工助学
勤工助学是指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
1.活动管理。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向学校提出勤工助学的申请,接受必要的勤工助学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再由学校统一安排到校内的岗位上进行勤工助学活动。学校不得安排学生参加有毒、有害和危险的生产作业以及超过身体承受能力、有碍健康的劳动。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学校同意,不得聘用在校学生打工。
2.时间安排。学生参加勤工助学不应当影响学业,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
3.劳动报酬。学生参加校内固定岗位的勤工助学,其劳动报酬由学校按月计算。每小时酬金原则上不低于10元人民币。学生参加校外勤工助学的酬金标准不低于学校所在地政府或有关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数额由用人单位、学校与学生协商确定,并写进聘用协议。
我校现行固定勤工助学岗位薪酬标准为200元/月/人和260元/月/人两个标准。
(六)临时困难补助
•因重大疾病、重大突发事故等原因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以向学校申请临时性困难补助。
•分2000元、1000元、500元三个档
(七)孤儿大学生免学费政策
对在我校就读的孤儿实施免学费政策
(八)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政策、退役士兵教育资助
1)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及其产生的利息实行一次性补偿或代偿;
2)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实施资助。(我校目前还没有此类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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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学院团委学生会网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