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按照兵役机关的安排在当年进行初次兵役登记。按照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兵役机关的安排,负责组织本单位和本行政区域的适龄男性公民进行初次兵役登记。”参加兵役登记是法律赋予每个适龄男性公民应尽的光荣义务和神圣责任,适龄青年应自觉按时进行兵役登记或查验。2025年兵役登记从1月1日起全面展开,广大适龄青年请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填写个人基本信息进行登记。
辖区内当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适龄公民。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7周岁未满18周岁的男性也可进行兵役登记。大学文化程度24周岁前,高中文化程度22周岁前,初中文化程度20周岁前的适龄男性公民未登记的要进行补登。
2025年1月1日至9月30日。
各乡镇设立兵役登记站或征兵工作站,接收适龄男性公民网上兵役登记表,并提供网上登记、报名和打印表格等服务。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中专、职高、技校)学生和其他社会青年,由常住户口地乡镇武装部会同所在学校、企业事业单位组织登记。
(一)网上注册信息。登录“全国征兵网”,点击“兵役登记”选项,进行实名注册并真实、完整填写个人基本信息。
(二)打印表格。信息填写完整后,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表》。
(三)现场确认。青年本人持打印的表格,携带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学历证明)、两张近期单寸免冠红底或蓝底证件照到兵役登记站现场确认。
(四)初检初审得出结论。乡镇武装部对参加兵役登记的适龄男性公民进行初检初审,并依法作出应征、缓征、免征和不得征集的结论,并填写《兵役登记证》并审核。
(五)发放《兵役登记证》。乡镇武装部将审核盖章的《兵役登记证》发给登记青年。《兵役登记证》作为有关部门查验适龄男性公民履行兵役义务情况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规定,男性适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拒绝完成兵役工作任务的,阻挠公民履行兵役义务的,或者有其他妨害兵役工作行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对单位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 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拒不履行国防义务,拒绝、逃避兵役……” 的适龄青年,将面临以下法律惩处:不能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和国有(国有控股)企业等单位招聘,不能出国(境),不能办理高校入学、复学手续,不能办理银行贷款,不能乘坐飞机、高铁、入住星级以上宾馆等高消费行为,所在单位作为违法失信记录记入个人档案等。
有关法规政策可查询“全国征兵网”“中国民兵”“浙江征兵”公众号或电话咨询。
武装部咨询电话:
县征兵办:63712397
昆阳镇:63882669
鳌江镇:63631446
水头镇:63851520
萧江镇:63561281
万全镇:63775650
腾蛟镇:58198700
麻步镇:63500305
海西镇:63770820
山门镇:18815085000
顺溪镇:63891315
南雁镇:58127987
凤卧镇:58113795
怀溪镇:58113590
南麂镇:63670306
闹村乡:59885504
青街乡:58129917
来源:平阳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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