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海南省发展改革委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
企业向服务窗口进行境外投资相关政策咨询→企业提交项目材料→窗口工作人员接收材料后原则上在1至3个工作日内告知补齐补正意见→窗口工作人员指导企业补齐补正直至申报材料符合要求→省发展改革委原则上1个工作日内告知企业是否受理,不予受理则出具理由并告知企业,予以受理则1至3个工作日内出具备案通知书
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实行备案或核准管理的项目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或核准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来源:海口日报融媒体记者曾昭娴 特约记者曹柳
编辑:陈璐
审核:颜礼嘉
监制:符绩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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