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本着“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现招聘部分专业技术人员到我院工作,方案如下:
妇产科医师3名、护士4名、儿科医师2名、影像科医师2名、心理咨询师1名、设备维护管理员1名。
均为合同制,享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餐补等。
(一)思想政治要求
1、政治思想表现良好,遵纪守法,品德端正,热爱卫生事业,身体健康,服从调配。
2、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及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
(三)在同等招聘条件下,如所报专业已招满,若应聘者接受调剂,可根据招聘需求调剂到其他岗位。
(四)招聘岗位需求表中“应届高校毕业生”指:2024届高校毕业生以及择业期内(2022、2023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2022、2023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无社保缴费证明)。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患传染病未治愈或有过精神病史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组长:罗铭胤
成员:王兆惠 慕淑丽 尹玉婷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招聘的日常工作。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领导小组
组长:刘 英
成员:许 岩 吕珊珊
(一)发布公告
通过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现场报名及所需材料
1.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11 月 8 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2.报名地点:妇婴医院6楼609室。
3.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相关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小二寸照片1张。
4.资格审查:由卫健局、医院人事科、纪检监督、医务科、护理部对报考人的学历、身份、资格等信息进行审核。
(三)招聘考试事项
1. 笔试
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岗位报名人数的2: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如果笔试人数等于或小于招聘专业岗位数,笔试成绩合格均可参加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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