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送温暖”活动前期调查摸底工作启动,符合这项条件的家庭可申请→

政务   2024-11-11 21:23   广东  

为切实帮助解决困难职工和农民工生活以及其子女上学难等问题,根据省总和市总对帮扶工作的统一部署,县总工会决定在2025年“送温暖”活动前期,开展全县困难职工调查摸底工作,具体有关事项如下:







申报对象




(一)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经政府救济后仍生活困难的职工。


(二)家庭收入扣减因病、因残、因子女上学等家庭刚性支出必要费用后,家庭人均纯收入不高于工作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的职工家庭。


(三)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因突发事件、意外伤害、患重大疾病,在获得各类赔偿、保险支付、社会救助和社会帮扶后,生活仍暂时有困难的意外致困职工。意外致困家庭的主要致困原因不包括子女上学、收入低无法维持基本生活。


(四)符合以上三个条件之一,且在我县范围内已建工会组织的、并正常开展工会工作及缴交工会经费的企事业和机关单位的职工(工会会员)申请。






帮扶类别




生活类: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根据河源市民政局:2024年河源市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915元/人·月)1.5倍的困难职工家庭。


助学类: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研究生、本科、专科)的困难职工子女。


医疗类:因职工本人(含家庭成员)因患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






申报材料




(一)生活帮扶、医疗救助提供:紫金县困难职工帮扶救助申请审批表。   

                                     

(二)助学帮扶提供:工会助学申请表。


(三)困难职工档案表。


(四)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五)职工工会电子会员证截图打印。


(六)河源市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社保卡)的银行账号(助学类提供申请学生社保卡复印件;医疗、生活提供申请人社保卡复印件)。需申领、补换社保卡:


方法一:粤省事→首页→社保→其他服务→社保卡相关服务。


方法二:下载广东人社APP→社会保障卡。


(七)家庭成员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申请助学:学生身份证复印件)。


(八)职工本人及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工资单或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其他家庭成员中有工作的成人需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近12个月工资存折(卡)的银行流水明细。


(九)困难职工入户调查表。


(十)职工家庭近一年收入及刚性支出情况汇总表。


(十一)新生需附上《入学通知书》及年度学费、住宿费复印件;老生需提供学生证、成绩单及年度学费、住宿费复印件。


(十二)困难农民工需提供劳动合同或具有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


(十三)申请医疗帮扶,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的《医疗诊断书》复印件及申请之月前12个月产生的医疗费用发票复印件。


(十四)单位公示材料。


(十五)紫金县困难职工家庭经济状况及证明材料属实承诺书。


(十六)其他辅助材料。






申报程序




(一)各基层工会要迅速将文件精神传达至本单位职工,按照规定的标准,由符合条件的职工向所在单位工会提出申请。填写《生活救助申请审批表》、《工会助学申请表》(助学由其子女申请)、《困难职工档案表》等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再由本单位工会提出核实意见并加盖工会印章。对于申请人数较多的单位严格控制人数,选择符合条件、最困难的上报县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其余的以基层工会帮扶为主。


(二)各基层工会要通过“三查一访”(查家庭户籍人口、查家庭总收入、查家庭致困原因、入户走访慰问)等方式,深入到每一个困难职工家庭,认真核实情况,及时掌握新变化、新问题,严格做到困难职工底数清、情况明。对于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职工,要将原始纸质档案备份存档,以备随时抽查,对于不符合帮扶条件的职工要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各基层工会要将困难职工申报帮扶的名单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广泛征求职工意见。


(三)一个家庭只能由一人申请一个帮扶项目,且不能同时在两个地方申请,一经发现取消其帮扶申请资格。






工作要求




(一)各基层工会要高度重视、合理安排、精心组织,严格把握标准、认真调查走访,既保证全面、细致地了解到每一名困难职工的需求和愿望,又要做好核实审查工作,严防做假。


(二)开展摸底调查,根据困难职工建档立卡的标准,摸清困难职工家庭的基本信息,更要深入了解困难职工的思想状况及帮扶需求。


(三)通过摸底调查进一步健全困难职工档案,实施动态管理。对于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县总工会帮扶中心及时纳入“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对于已脱贫解困、去世或由于其他各种原因不再符合困难职工条件的职工,各基层工会要及时上报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及时做好解困脱困、档案清理工作。


(四)各基层工会要积极开展调查摸底工作,核实情况后在困难职工申请表“所在单位工会意见”上注明并盖上基层工会的印章,于12月13日前统一报紫金县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进行审核,上报材料不齐全的或者达不到帮扶条件的将退回,不给予受理。


各基层工会可参照县总工会的形式对本辖区范围内、本单位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开展调查摸底工作,争取党政支持,积极筹措帮扶资金,并于12月28日前将活动情况数据报送县总帮扶中心。


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紫金县东风路31号紫金县总工会二楼困难职工帮扶中心,0762-7811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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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紫金工会困难职工建档及帮扶申请材料清单》

2.《紫金县困难职工帮扶救助申请审批表》

3.《工会助学申请表》

4.《困难职工档案表》

5.《收入证明》

6.《入户调查表》

7.《困难职工公示书》

8.《困难职工公示结果》

9.《医疗发票汇总表》

10.《困难职工家庭近一年收入及刚性支出情况汇总表》

11.《紫金县困难职工家庭经济状况及证明材料属实承诺书》




来源:县总工会

编辑:钟如玲

一审:陈如平 叶展嫦 邓

二审:曾飞文

三审:张冠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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