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五创五融五新” 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

时事   2024-11-26 17:13   内蒙古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全面实施党建引领工程,持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找准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业务结合点,推动党建与业务真正融合、深度融合、全面融合,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推动全面依法治区和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优势,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
做实机制创新,锚定党建业务融合新目标。制定自治区司法厅“抓党建促业务强素质”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实施方案,以抓学习强素质、抓载体强融合、抓创建强品牌、抓责任强落实的“四抓四强”为切入点,促进党建与业务融合。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方位开展三级宣讲,确保全会精神入脑入心。在微信公众号开设“支部书记谈改革”专栏,支部书记亮职能、晒工作、比担当。建立“党建+业务”周例会模式,实行周例会主持人轮值制度、党员干部上讲台讲业务课等措施,实现党建活动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建立政治理论“周周测”制度,组建“党建+业务”基础知识试题库,以测促学、以学促干、以干促提。建立“三联动”机关党建工作机制,机关各支部聚焦全面依法治区和司法行政重点工作,联动构建“业务协同、资源融合、互联互通”的工作格局,与基层单位建立“手拉手”联动工作机制,与系统外各部门信息联通、工作联动、成果联用,以系统思维统筹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
狠抓组织创强,搭建干部队伍融聚新平台。开展“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专项行动,举办培训班、学习大讲堂、读书班。结合“一支部一品牌”建设,开展支部党建亮点工作亮晒比,持续深化坚强堡垒“模范”支部创建工作。印制《党支部组织生活指引及支部记录参考模板》,规范党支部“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党员发展流程及支部会议记录等内容,采取“一对一”把脉问诊方式,对厅机关各党支部全覆盖帮带和指导。加大先进典型选树力度,举办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事迹报告会,发挥典型引领作用。按照“每月一主题”高质量开展主题党日活动,通过“主题党日+学习”“主题党日+业务”“主题党日+服务”等方式,引导党员干部在推动改革、服务群众、狠抓落实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推动改革创效,拓展主责主业融贯新领域。充分调动司法行政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抓改革、促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扎实推进法治建设领域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深化行政立法领域改革,统筹立改废释纂,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初步建立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四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出台《内蒙古自治区权责清单管理办法》,形成全区3465项“免罚”“轻罚”事项清单。印发《充分发挥行政机关法律顾问作用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的意见》,实质性发挥法律顾问法制审核作用。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行政复议质效显著提升。改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面开展普法“八个一”活动,提高全民法治素养。深化涉外法治机制改革,建设涉外法治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和人才库,完善海外法律服务站点布局。
倾力服务创先,打造党心民心融通新样板。发挥司法行政职能职责,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区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工作室1.35万家,提供服务38万件(次),提升“30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效能。司法厅“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提供7×24小时全天候法律服务,年均话务量33万通,满意度99.97%。深化“万名律师进乡村”活动,律师提供公益法律服务18万次,受益群众45万余人。开展“千名干警下基层”活动,机关干部到司法所挂职任职,推动新入职律师到司法所实践锻炼。驻村工作队充分发挥全面建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积极推进强村富民、助力提升治理水平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帮助解决饮水、出行、产业发展、技术培训、人才服务等实际问题。组织在职党员进社区开展“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共建活动,与包联社区联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进社区发放法律宣传资料、进行法律问题解答,“党员帮帮团”帮助制作月饼、打扫卫生,为困难党员、妇女儿童和困难家庭送去慰问品,推动基层治理能力提升。

聚焦文化创优,展现心齐力聚融洽新风貌。打造具有司法行政特色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基地,举办司法行政系统“牢记嘱托 感恩奋进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书画展”,引导干部群众自觉做共同体建设的倡导者、实践者、推动者。组织开展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六个一”系列活动,以组织观看红色影片、主题党日、先进事迹报告会、职工运动会、书画摄影展、红歌比赛的“六个一”活动方式,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建设书香机关,开展青年干部“阅见北疆 品知味人生”世界读书日主题活动、“书香润心田 文化共传承”读书分享会和女职工“玫瑰书香”主题阅读活动,青年干部和女职工分享读书感悟。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责编:赵   芳

审核:李   楠

终审:段兴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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