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的“红星二锅头”不是来自北京,“牛栏山”同样非原厂制造,此“老村长”非彼“老村长”,4833瓶白酒堆成小山;8115瓶“脉动”维生素饮料,鱼目混珠。
▲涉案商品
造假售假涉案货值超过18万元,不但被罚181万多元,更是收到了桂林市临桂区首份“从业禁业令”: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今年6月,桂林市临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一经营部销售涉嫌篡改生产日期、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
经调查核实,临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未要求举行听证。
随着调查深入,发现当事人另有“案底”。早在2016年,当事人粟某某因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900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临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对粟某某作出个人资格处罚: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临桂区市场监管局负责人表示,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今后将进一步加大食品监管力度,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实施“零容忍”,严管、重罚,牢牢守住食品安全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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