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秋季香洲区公办幼儿园第一轮招生工作已于7月9日完成。目前,部分公办幼儿园仍有空余学位,根据《2024年秋季香洲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规定,现将第二轮招生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参加第二轮招生的公办幼儿园共27所,各园详细情况见附件1,招生计划见附件2。
包含香洲区南屏镇、拱北街道、吉大街道、狮山街道、翠香街道、香湾街道、梅华街道、前山街道、湾仔街道、凤山街道、洪湾保税十字门北片区;不含斗门区、金湾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高新区、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等。本细则中所述“香洲区”、“我区”、“香洲”等所指范围均为以上范围。
1.优先保障类。
2.香洲区户籍类(含同等待遇类)。
3.非香洲区户籍类。如香洲区户籍幼儿电脑派位录取后仍有空余学位,则再录取非香洲区户籍幼儿。
幼儿园优先满足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适龄幼儿年龄范围为3至6周岁。
小班:3-4周岁(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出生)。
中班:4-5周岁(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出生)。
大班:5-6周岁(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出生)。
经认定的符合优先保障原则的人员子女优先安排入读公办幼儿园。
除优先保障对象外的3-6岁适龄幼儿均需报名参与电脑派位。参与电脑派位的公办幼儿园分为小区配套幼儿园、普通幼儿园两类。两类公办幼儿园电脑派位录取规则如下:
1.小区配套幼儿园
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满足本小区业主的香洲区户籍子女入园,录取顺序为:①本小区业主香洲区户籍子女——②本小区业主香洲区户籍孙子女——③香洲区户籍幼儿——④非香洲区户籍幼儿。
2.普通幼儿园
普通幼儿园优先录取香洲区户籍幼儿,录取顺序为:①香洲区户籍幼儿——②非香洲区户籍幼儿。
为确保教育资源公平分配,不接收在香洲区公办幼儿园就读的幼儿(含第一轮招生中已录取幼儿)。现已在公办幼儿园就读的幼儿及第一轮招生已录取幼儿如报名参加本轮招生,须在7月21日前办理退园手续,放弃现有学位。
本轮招生招收的幼儿,各园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在2025年秋季调整编班,家长须予以配合。
(一)公布招生细则及各园招生人数(7月18日)。
(二)网上报名(7月22日9:00-7月24日15:00)。
(三)现场电脑派位(7月24日15:00)。
(四)公示拟录取名单(7月24日-7月26日)。
(五)资格审核(7月27日8:30-12:00)。
(六)补录资格审核(7月27日14:30-17:00)。
(七)公布录取名单(7月29日)。
2024年秋季公办幼儿园第二轮招生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因第一轮招生报名信息已自动失效,第一轮招生中未录取的幼儿家长,需通过网上报名系统重新注册并为子女选报幼儿园。
凡符合条件的幼儿,家长可于7月22日9:00-7月24日15:00,登录“香洲区公办幼儿园招生系统”(https://xzye.zhxzjyj.cn:8089/index),或“香洲教育”微信公众号,选择进入“教育服务-公办幼儿园招生”,填写报名信息。
每名幼儿只可申报一所公办幼儿园的学位(建议就近申请)。报名完成后,每名幼儿将获得一个报名编号。双胞胎及多胞胎可共享一个报名编号,如派中则全部予以录取,如未派中则全部不予录取;也可各享一个报名编号,但只录取派中者,未派中者不予录取。报名编号仅作为幼儿报名标识,与电脑派位录取顺序无关。
报名期间,家长可通过报名系统“学位统计”功能查看各园实时报名情况。报名时间截止前,可进行信息或报名志愿修改。系统以报名截止时间(即7月24日15:00)之前递交确认的信息为准。
凡在规定期限内网上报名成功的,均为有效报名,电脑派位结果与报名先后无关。
电脑派位之日,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代表、家长代表、媒体代表监督及公证处人员现场公证下,启动电脑随机派位程序,按照随机派位序号从小到大依次录取,直至完成幼儿园招生任务。随机派位结束后,家长可登录“香洲区公办幼儿园招生系统”(https://xzye.zhxzjyj.cn:8089/index),或“香洲教育”微信公众号,选择进入“教育服务-公办幼儿园招生”查询派位结果。
拟录取幼儿的家长,请在规定时间(7月27日)携幼儿及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幼儿园或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所需资料见附件3。申请幼儿户籍信息以报名截止当天(即7月24日)信息为准。
资格审核期间出现的空缺名额,由幼儿园通知后续排位的幼儿监护人,按电脑派位序号从小到大依次顺延补录,录满为止。
最终录取的幼儿名单在“香洲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区教育局通知公告栏、“香洲教育”及各园微信公众号公布。
(一)严肃招生纪律。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各幼儿园要成立招生领导小组,加强管理,严肃纪律。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幼儿园自觉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及时公布咨询、监督电话,杜绝不正之风。一经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强化材料审核。幼儿园应安排专人负责审核拟录取幼儿入园材料,重点审核现场提交的入园材料与网上报名所填信息是否一致。接收入园材料复印件时,应仔细核对原件,并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签名、加盖公章。
(一)不符合招生条件者请勿报名。凡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逾期未办理录取资格审核和未按时办理注册入园手续的,将取消录取资格,其责任由家长承担。
(二)香洲区教育局及下属公办幼儿园从未要求家长缴纳任何费用。任何单位和个人向家长索取费用的行为均属违纪、违法行为,请径向香洲区教育局或区纪检部门反映。
(三)因个人录入报名登记信息不准确,或提供虚假信息而导致未派中学位或资格审核不通过的,责任自负。
(四)集中招生结束后,学期中间如出现新的空余学位,幼儿园可按照从小到大的电脑派位序号开展补录工作。
以上细则的最终解释权归香洲区教育局。
招生咨询电话:0756-2611909(工作日9:00-12:00,14:00-18:00,仅在集中招生期间使用),各幼儿园电话见附件1。
投诉电话:香洲区教育局纪检监察室0756-2611800。
1.2024年秋季香洲区公办幼儿园第二轮招生园所详细情况表
2.2024年秋季香洲区公办幼儿园第二轮招生计划表
3.2024年秋季香洲区公办幼儿园资格审核材料清单
版权说明:香洲区教育局
编辑:香洲区教育局党政办公室
素材来源:香洲区学前教育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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