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关于拒绝乘坐非法营运和违法载人三轮电动车的倡议书

文摘   2024-12-26 09:02   广西  

关于拒绝乘坐非法营运和违法载人三轮电动车的倡议书




为持续深入推进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规范交通运输运营秩序,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健康安全。为此,我们向广大群众朋友发出以下倡议:
一、拒绝乘坐非法营运和违法载人三轮车
冬季天冷路滑,而电动三轮车稳定性差、制动性差,容易发生漂移、侧翻等交通事故。因此,请坚决从我做起,拒绝乘坐非法营运和违法载人三轮车。同时带动影响身边的亲友,共同抵制此类车辆危险载人行为,尤其不驾驶三轮车接送学生上下学,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安全文明出行。 
二、三轮车非法“运营载客”既违法又危险
市面上部分三轮车未列入国家工信部下发的车辆注册登记目录,不能注册登记上牌,存在以下风险:一是驾驶人安全意识淡薄。此类驾驶人员大多没经过正规的驾驶技能和交通安全知识培训,交通安全意识较为淡薄。特别是在拉载乘客时,对路面可能出现的险情判断不清,没有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避免事故发生。二是车辆安全性能没有保障。绝大多数三轮车在设计和制造过程中,没有考虑车厢载人的问题,其结构、性能、安全防护装置、技术性能等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载客要求,不具备载客条件。此外,这些车辆因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测,车辆安全性能难以保证,进一步加大了发生交通事故的风险。三是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由于非法营运三轮车多为无号牌车辆,超载、超速、随意掉头、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突出,严重危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一旦发生意外,群众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甚至造成突出的社会矛盾,增加社会的不稳定因素等。四是事故赔偿责任难承担。由于此类车辆普遍都没有办理保险,一旦发生事故,乘坐人根本得不到应有的赔偿,只能是“哑巴吃黄连”,往往是在承受身体伤害的同时还要自行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三、乘坐合法车辆
群众朋友们在出行时,一定要选择合法的交通方式出行,要乘坐客运站(点)发出的有线路标志牌的客运车辆,或者有“出租”标志灯、装有计价器、持有服务质量监督卡、有监督举报电话的出租车,或者通过网上预约合法网约车出行。
四、自觉遵守交通秩序
非营运性质且取得相应资格的三轮车主,在行驶中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自觉做到佩戴安全头盔、不闯红绿灯,规范停放,安全充电,定期购置车险与进行安全保养,确保车辆性能安全。
亲爱的驾驶员、群众朋友,让我们从拒乘非法载客、非法载人三轮车做起,提醒家人、亲戚、朋友和邻居,带动身边的人,争当文明交通的实践者和维护者,争做文明出行的监督者和劝导者,携手共创安全、畅通、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合浦县公安局交警管理大队

合浦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12月24日





来      源|合浦县交通运输局

编      辑|李清清

审      核|朱汝玲

值班总编|廖烈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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