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安•公告】2024暑假|交通安全致家长的一封信

2024-07-15 20:24   陕西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您好!
快乐暑假,安全第一!当前,正值暑假,道路人车流量大、路况复杂,青少年假期活动增多,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为了让安全与您的孩子同行,我们恳请得到您的支持与配合,请您认真履行监护人的职责,和我们一起建立起社会、学校、家庭三位一体的交通安全责任体系,给孩子一个健康成长的环境。
校园安全云服务在此向大家发出以下倡议:
红灯停,绿灯行。

学龄前儿童上道路要在监护人的陪同下;
未满12周岁严禁骑自行车上路行驶;
未满16周岁严禁骑电动车上路行驶;
未满18周岁严禁无驶机动车上路行驶;
家长骑乘电动自行车、共享电单车等要佩戴安全头盔。

驾乘机动车要系好安全带。
不超员、不追逐竞驶、不逆向、各行其道。


家长要尽监护教育之责

家长要以身作则,严守交通法律法规,给孩子们树立榜样。

同时,教育监护到位,对子女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培养其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

不能为未成年人骑行电动车、共享电单车、摩托车提供便利;
不能为未成年人购买相关车辆或放任其上道路骑行;
不能用手机扫码支付共享电单车让未成年人骑行。

不骄不纵,守护有责。

学生要尽尊法守法之本

年龄小、活泼好动、好奇心强是孩子们的特点,在交通参与中存在安全意识淡薄、自我保护意识不高的问题。

特别是电动车自重大、速度快、稳定性和刹车性能较差,一旦遇紧急情况,未成年人会出现处置不当的情况,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因此,未满16周岁骑电动车、共享单车的行为既违法又危险。

希望同学们检视自身,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知危险、会避险,安全出行。


社会要尽共治共建之义

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

如果发现未成年人未按年龄骑行自行车、电动车、共享电单车上道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要积极劝导和指正,帮助他们形成良好的交通安全习惯。

学校要严禁未成年学生驾驶电动车、共享电单车、摩托车,对违反规定的学生给予批评教育和相关处分。

全社会共同关心关注未成年人交通安全,护航学生平安快乐成长。


最后:

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无论任何时候我们都要将安全放在首位。让学生远离交通事故,健康快乐成长,是我们共同的心愿。请家长和同学们务必仔细阅读,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并牢记于心。

保护学生交通安全,是我们共同的心愿,也是我们共同的责任。





“盲区”和“内轮差”

安全隐患极大

大货车载重沉
驾驶人视野盲区大
同时在右转弯时存在内轮差
导致大货车右转弯时极易与
在其右侧通行的行人、非机动车
或小型车辆发生刮擦
你以为大货车转弯时路径是这样
↓↓↓


实际上↓↓↓


除此之外
大货车的盲区还有这些
↓↓↓

前方盲区

车头到驾驶室后方约2米长、1.5米宽的范围。

右侧盲区

货箱末端至驾驶室末端位置,距离货车宽度1.5米范围。货箱越大盲区越大。

左侧盲区

左侧盲区在车辆货箱尾部附近,相对右侧盲区而言要小一点。

后方盲区

正后方全是盲区。


正是因为有这些视野盲区
大货车驾驶员才更要随时留意周边
在起步、转弯、倒车时要仔细观察
提前打开转向灯或鸣笛提醒
转弯时尽量转大弯
必要时主动减速甚至停车让行
  以免伤害到其他人员和车辆!
  生命面前不要抢这几秒钟!

 再次提醒大家 

路上行驶,一定要远离大货车

遵守交通规则

生命是自己的

把自己的生命完全寄希望于

别人能看到或者停车避让

这代价真的太大!


来源:校园安全云服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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