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纵深推进“冬季行动”
三门公安
对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燃放
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行为
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
守牢烟花爆竹“安全关”
涉嫌违法犯罪的
一律依法予以处罚!!!
涉事案例:
01
近日,民警在浦坝港镇蒲岙村检查时发现张某在未获得运输许可证和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运输和售卖烟花爆竹。目前,张某和买家何某被公安局机关处以行政拘留,涉案的868箱烟花爆竹被依法收缴。
02
1月10日,郑某某在海游街道西区某小区附近(属禁燃时段和禁燃区域)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处罚。
03
1月15日,公安机关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经查,金某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相关资质的情况下,从烟花公司购得烟花爆竹后存放于自家储藏室内准备进行售卖。目前,金某某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涉案的54箱烟花爆竹被依法收缴。
04
1月17日,公安机关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经查,许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相关资质的情况下,从烟花公司购得烟花爆竹后存放于自家仓库内准备进行售卖。目前,许某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涉案的177箱烟花爆竹被依法收缴。
05
06
1月19日,李某、陈某某和王某某等3人在海游街道大湖塘某小区门口燃放烟花(属禁燃时段和禁燃区域),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处罚。
再次提醒
一、禁售禁放区域
海游街道全域、上枫坑村、下枫坑村及枫坑工业园区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
二、禁燃禁放时间
自2025年1月1起,全年禁售禁放烟花爆竹。
新春佳节的步伐越来越近
喜庆的氛围越来越浓厚
辞旧岁无需漫天烟火
迎新年只待春暖花开
三门公安温馨提醒广大群众
请自觉遵守“双禁”规定
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图一时之快
让自己在看守所、拘留所
过新年!
【END】
(三公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