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大讲堂” 暨“空天法讲坛” 中国民航发展中的法规建设

文摘   2024-11-09 14:00   北京  

“国际法大讲堂”

 暨“空天法讲坛” 

中国民航发展中的法规建设


2024年11月6日下午,由中国政法大学国际私法研究所主办的“国际法大讲堂暨空天法讲坛:中国民航发展中的法规建设”在海淀校区图书馆一层会议室成功举办。

本次讲座主讲人是原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局长,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正部长级)杨元元。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党委书记顾永强、国际法学院副院长刘力、国际法学院副院长张玲出席本次讲座。讲座由国际法学院教授朱子勤主持,由中国民用航空局国际合作服务中心主任孟庆芬、中国政法大学国际私法研究所所长覃华平作为与谈人,参加讲座的主要是中国政法大学的教师和研究生,以及来自全国各地院校和实务部门的学者嘉宾。

(主持人朱子勤教授)

朱子勤教授首先感谢杨局长能够来到中国政法大学为老师和同学们讲座授课,这是对中国政法大学航空法教学与科研的巨大支持。同时对来自全国各地院校、实务部门的嘉宾和聆听讲座的学生们表示欢迎。她介绍说,杨局长一生热爱飞行,今年已近75岁高龄仍参加了“飞越长城一万里,俯瞰中华五千年”的飞行活动。杨局长一生不断学习,笔耕不缀,翻译出版了萨利机长的自传《最高职责》,今年又出版了《我的飞行生涯——杨元元回忆录》一书,为广大航空爱好者和在校师生了解我国民航发展史提供了宝贵资料。

讲座伊始,杨元元局长回顾了自己早年的学习和工作经历,分享了他对中国民航法规建设的见解。他指出,中国在航空运输领域取得了显著成就,但在法规建设和国际影响力方面仍有提升空间,这种局限在一定程度上源于我国在案例和数据总结、法规研究方面的不足。

(主讲人杨元元局长)

杨元元局长首先从中国民航的高速发展谈起,指出中国民航已经连续30年保持高速增长,并在经济发展和民航安全等领域赢得了全球广泛认可。然而,与美国相比,我国在通用航空等领域还存在不足,需要加强法规体系建设。为此,他详细介绍了《国际民用航空公约》以及国际民航组织(ICAO)建立的国际航空法规体系,并强调国际标准可以对我国的规范建设提供重要借鉴。在讲述中国民航法规体系时,杨元元局长结合中国的立法和航空文化背景,详细介绍了中国民航法规的基本框架与管理理念。他特别提到了一些前沿法规动态,展示了中国在应对新技术和新趋势方面的积极探索。谈及未来,杨元元局长讲到,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提出了几项提升民航旅客体验的创新设想,例如为残疾人旅客提供更多便利,让值机、安检和行李托运等流程在航站楼之外完成等。他认为,民航法规的发展需要与时俱进,以适应新技术的应用和新型服务需求的不断变化。

同时,杨元元局长也指出了中国民航法规建设面临的一些挑战。比如中国文化与西方文化在法规制定和执行方面的摩擦碰撞,以及精通行业和法律的专业人才的缺乏。因此,他强调培养具备扎实法律功底、熟悉民航领域实际需求且能持之以恒的法治人才是中国民航法规建设的当务之急。

在与谈环节,中国民用航空局国际合作服务中心主任孟庆芬提到,杨局长将民航法规梳理得十分清楚,并对我们提出了很多期待。中国政法大学师生与相关部门应加强合作,共同推动我国航空法领域的高质量发展。

(中国民用航空局国际合作服务中心主任孟庆芬)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私法研究所所长覃华平则感谢了杨局长对我校航空法学术活动的支持和指导,并鼓励同学们向杨局长学习,重视数据和调研,以冷静批判的思维和务实精神为民用航空法发展作出贡献。

(国际私法研究所所长覃华平)

在场的嘉宾与同学们积极向主讲人杨元元局长提问,问题涉及到对航空安保与航空安全的看法,外交与领事关系法中机长携带邮袋问题,对无人机的监管,通用航空发展的难点与痛点等多个方面,杨元元局长都予以耐心的回应与解答。

讲座临近尾声,杨元元局长强调民航法规建设要与时俱进,并鼓励在场的嘉宾和同学们收集新技术实践探索中的数据,归类分析,为提出指引方向的新法规作出贡献。

(国际法学院学生向杨元元局长献花)

本次讲座不仅加深了与会嘉宾和各位老师同学对中国民航法规建设现状和未来发展方向的理解,也为相关领域的研究提供了宝贵的思路和启示。

(讲座后合影留念)


责任编辑 | 国际法学院新闻宣传中心办公室 

审核 | 国际法学院新媒体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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