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不能只针对穷人,更要体现事实与公平才行!

百科   2024-12-30 18:49   陕西  

山东,一个女子藏酒2000多瓶,被邻居举报,最后不仅酒被没收,还被处以6万元罚款。而这样处理的理由非常奇葩,就是有部分酒不能证明来源,没有相关的证据,且超出了个人收藏的范围。不知道大家对于这个处罚理由怎么看,反正至少在我看来,这样的处罚既不符合事实,又不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因而受到了广大网友的热议。我们先做一个对比,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听说过这样的事情,有些富豪们为了满足自己的需要和心理需求,会收藏一些物品。比如、古董、美酒和香烟等等。本文开头这位女士因为收藏美酒出了问题,意思是说有的酒不能提供购买的发票,那问题来了,难道大家购买东西的时候,都有留发票的习惯么?好像这样的人并不多。就比如我们在超市里看到一瓶酒,买了下来之后,会索要发票么?也许有人会这么做,但是我相信大多数人都不会这么做。

市监局处理的依据就是可能会出现一些不正常的交易行为,影响市场正常秩序。但是你不能只根据可能来处理啊,法律是要讲证据的啊,没有证据只根据个人的主观判断能够定案么?好像不可能吧。为什么一些富豪就可以拥有收藏的权利,而普通人则不行呢?这不分明是一种双标行为么?再说白了,如果一个亿万富豪开一辆破车,破车的车主并非是富豪,大家是不是觉得这个富豪肯定是想干坏事,并因此而把他抓起来呢?我估计没有任何一个执法部门敢这么做。为什么他不敢这么做呢?就是因为他没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别人是犯罪。但是如果一个穷人如果开一辆豪车,且不能证明他是豪车的主人,执法部门会不会因此而扣车?这个答案我就不说了,我相信大家各自有各自的判决。所以说,法律在对待不同层次的人,主观态度和判决标准也是不同的。

我们从本文开头的这个案件也可以看出,这个案件的处罚结果根本都没有依据事实,而是凭借一些执法人员的主观判断,这就让人非常不理解了。我们大家知道,法律一直说以事实为准绳,但是很明显别人没有犯罪的事实。这与一些酒驾与醉驾的规定又不一样,虽然我一直都坚持反对酒驾与醉驾入刑(因为这也是一种预想犯罪,并没有事实),因为醉驾虽然没有结果,但是法律已经规定醉驾这个行为就是犯罪,所以我们没有办法反驳。但是就本文开头这件事情来看,并没有相关法律规定个人收藏美酒不能提供证明就是违法,因而这样的判罚很显然是既不合情,又不合理的。因为从这些执法人员的主观上,他们就想当然的认定别人收藏是想要进行不法交易,因此按照主观印象就去认定别人违法。

预想性犯罪历来都是法学界争议的焦点,我们比如说一个人跟另外一个人发生了矛盾,这个人吃亏了。因此他想报复别人,他于是准备了一把刀,并随带着。这时候对方听到这个消息,感到非常害怕于是就报警了,警察赶来把另外一个人控制住了,从身上搜出了刀,我们能不能以故意杀人未遂来定罪呢?好像并不行吧,因为这个人既没有行凶的行动,也没有行凶的事实,我们怎么能够断定别人一定会杀人呢?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穷人和富人在法律上确实存在一些不公平的问题,比如我们之前所说的嫖娼与包养的问题,同样是给钱,同样是为了满足生理需求,但是结果却完全不一样。对于穷人来说,嫖娼就是违法;但是对于富人来说,包养只是道德层面的问题,根本都不会违法,这不是一样的道理么?

当然,其实自古以来,不管是哪一个朝代,也不管是哪一个国家,都存在这样的现象。而这种贫富之间法律的差异,是由多种因素决定的。

首先,我们从资源差异的角度对法律结果的影响来看,一些富人群体往往拥有更为丰富的法律资源和社会关系网,这就会让这些群体在面对法律纠纷时,能够迅速调动起强大的法律团队和相应的舆论力量对法律本身施加影响。一些专业的法律团队不仅会进行舆论引导,还能够通过自己所掌握的丰富法学知识,从当前的法律中找出一些漏洞,从而让一些富人群体能够全方位地保护自己的权益。甚至我们不排除一些法律用会运用一些不正当的方法,比如“精神鉴定”,比如找出对方的一些不利因素,通过巧妙的法律方法和一些协调能力,将不利的局面转化为有利的局面。与此相对应的是,穷人由于本身法律知识的不足,更缺乏高素质法律团队的保护,因而难以获得优质的法律服务,无形中让法律的天平在初始阶段就已倾斜。

其次,在我们当前的社会认知中,也存在一定的社会偏见。就当前而言,在很多公众的眼中,一些富人被誉为“成功人士”,或者是“高素质群体”,因而他们就“应当”更加遵纪守法。与此相反的是,由于一些穷人本身文化素质并不高,也不善于从法律的角度来辩解,就会更容易被贴上“低素质”、“不懂法”的标签。在这样的情况之下,很多穷人即便是有理,也很难得到大家的支持和理解。另外一方面,由于身份地位的不同,加之现代社会价值观的扭曲,不仅是司法审判人员,就是普通人也会在一定意义上对一些富人群体保持一定的善意,这就极大地影响了司法系统的决策过程,更会让富人群体在法律面前更容易“被理解”。比如我们上面所说的收藏美酒的事情,如果 本案的主人公是一个富人,则情况可能就完全不同了。

最后,我们不得不重视的是,其实法律本身也可能就存在问题的。大家都非常清楚,法律的制定者本身就不是穷人,因此在法律制定的过程中,虽然说以公平公正为底线,但是事实上可能并非如此。比如我上面所说的嫖娼与包养事件,因为受到一些主观因素的影响,所以在法律制定之初,其实已经就不能达到完全公平公正的初衷。此外,通过法律的不断完善和修改我们可以看出,社会要发展,社会要稳定,法律制度和人们的法治素养都需要跟上。在这个过程中,富人群众相对于穷人群体来说,接触面不一样,接受的教育程度和眼界也不一样,所以很多法律可能会就成为一些富人群体用来损害穷人利益的“保护伞”,对于这一点,我们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大家自行理解吧。



若水知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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