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非免疫规划疫苗储存运输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规〔2024〕12号

健康   2024-12-27 14:49   四川  



各疫苗生产企业:


     按照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非免疫规划疫苗储存运输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川财规〔2024〕12号)要求,自202511日起,船山区疾控中心在接收疫苗生产企业运送的非免疫规划疫苗并验收合格后,依规向各疫苗生产企业收取10/剂次的非免疫规划疫苗储存运输费。

    特此通知。

   

    附:《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非免疫规划疫苗储存运输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规〔2024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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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稀土

  审稿:高峰

遂宁市船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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