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安徽宿州的张女士反映,今年1月7日,他们20多个朋友组成了一个临团通过旅行社在春秋航空预定了2月27日,前往泰国清迈的机票,后因看到相关报道,担心人身安全,次日决定取消行程,要求退票,但遭到拒绝。
1月13日,张女士之前联系的旅行社工作人员表示,就此事他们与春秋航空公司联系,但对方回复在付款前已经告知,付款后不予退票。关于泰国安全的问题,目前并没有相关正式文件予以确认。
春秋航空客服人员表示,团体票退票联系最初消费者联系的购票途径,目前也没有关于前往泰国机票的特殊退票政策。
张女士介绍,早在1月初,他们由20多个朋友组成的旅行团计划2月前往泰国清迈旅游,并联系了合肥一家旅行社购买机票。
经过一番咨询后,旅行社工作人员给他们推荐了春秋航空公司的航班。出发航班为9C 8511,2月27日下午,从浦东机场出发飞往清迈;回程航班为9C 8512,3月4日从清迈飞往浦东。
机票价格每人2300元,张女士方面于1月7日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将5万元的机票费用转给了旅行社工作人员王先生,对方又将款项转给了上海春秋旅行社南宁分公司。
1月8日,演员王星在泰缅边境失联事件持续发酵。张女士和同行人员看到越来越多的消息,开始担心前往泰国的人身安全问题,在协商后决定取消行程,遂向旅行社工作人员提出退款要求。对方表示款项已经打给了上海春秋旅行社南宁分公司,对方公司表示航司只能退还200多元的费用。
张女士认为,春秋航空的这一做法并不合理。“我们的身份证信息都没有提供给对方,而且只隔了一天就提出了取消行程,并没有对对方二次销售产生太多影响。”张女士称,他们也不是无故取消,是鉴于当前形势无奈作出的选择。
1月13日,潇湘晨报记者联系上张女士之前联系的旅行社工作人员王先生。王先生称,在张女士付款前,他们已经告知团队票不退不改的政策,并且他们也直接将款项打给了航司方面。在接到张女士方面的退票要求后,他们也联系了上海春秋旅行社南宁分公司,对方明确答复,无法满足全额退款要求,只能每人退款200多元。
张女士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王先生曾给她发来航空公司“临时团队票不退不改签”的提醒。张女士认为,这并非他们与航空公司协商一致的结果,而是航司的单方面要求,属于“霸王条款”。
王先生同时表示,关于张女士等人提出的泰国安全问题,目前民航局和有关部门并没有正式的文件予以确认,以这一理由要求退机票确实于法无据。
潇湘晨报记者联系上此前负责对接此事的上海春秋旅行社南宁分公司工作人员,对方表示,关于此事,不便接受媒体采访,具体情况可以向航空春秋总部或者客服了解。
潇湘晨报记者致电春秋航空公司客服,客服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是散客的话,国际航班退票按照时间离起飞时间越近,费用越高。比如如果是在航班计划起飞前30天之外,有可能会收取票面价60%手续费,如果是在航班计划起飞前30天之内,15天以外收票面价70%,如果是再往后就是15天之内7天之外,收取票面价80%,再往后一个阶段就是比如说7天之内24小时之外,收取票面价90%,如果在24小时之内收取票面价100%,就相当于票面价全损。正常情况下,团体票需要消费者联系原购票途径,以对方的回复和解释为准。
工作人员同时表示,目前该航空公司并没有关于前往泰国航班的特殊退票政策。
关于记者反映的此事,将会有专门的工作人员进行回复,但截至记者发稿前,记者尚未收到相关回复。
来源 潇湘晨报
编辑 林杨攀 审核 王籍 郑仲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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