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安阳交警通报两起典型事故案例

民生   2024-12-25 18:24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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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年10月5日9时3分许,崔某某驾驶豫E*1*P*号小型轿车,在文明大道第五人民医院西侧靠边停车后打开车门时,与马某某驾驶电动二轮车相撞,造成马某某受伤、车损两辆的交通事故。
崔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负该事故的全部责任。

2、2024年10月26日23时50分许,在永明路与紫薇大道交叉口,王某某驾驶电动二轮车沿永明路由南向北行驶至紫薇大道时,与牛某某驾驶豫E*P*9*2号小型轿车由西向东行驶时相撞,造成王某某受伤、车损两辆的交通事故。王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负事故全部责任。
通过以上事故,告诫广大交通参与者:一是在路边临时停车时,要注意观察,开关车门不得影响正常行驶车辆及行人通行;二是驾驶车辆行经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要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黄灯亮起时要停车等待,严禁闯红灯行驶。


来源:安阳交警微发布

编辑:方静

审核:黄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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