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p立案的证据链条需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证明合同存在的证据**:需要提供书面合同、邮件、录音等作为证据,以证明合同确实存在。
2. **对方诈骗行为的证据**:包括对方提供的虚假身份信息、无效履约证明、故意遗漏或隐瞒关键事实等证据。
3. **经济损失的证据**:需要展示由于对方行为导致的经济损失,如付款凭证、评估报告等。
4. **书证、物证**:包括合同文书、相关票据、往来信件、通讯记录等,能够展示合同法律关系及诈骗行为的书面实物文件。
5. **证人证言**:了解案件真实情况的证人所提供的口头陈述。
6. **受害者陈述**:受骗一方对于整个事件经过的详细描述。
7. **嫌疑人口供和辩护**:犯罪嫌疑人对于自身行为的供述和解释。
8. **鉴定意见**:对相关文件的真伪进行鉴定、对其价值进行评估等。
9. **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
10. **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如监控录像、录音、聊天记录等。
11. **对方主体资格的证据**:通过查询工商资料或询问相关部门、单位等方式,收集对方虚构单位或冒用他人名义的证据。
12. **对方提供的担保证明的证据**:通过鉴定、实地考察、询问等方式,收集对方提供虚假票据、虚假产权证明等材料的证据。
13. **对方实际履行能力的证据**:通过对比合同约定内容和实际情况的差异,收集合同约定事项不可能实现的证据。
14. **尽调报告、邮件往来、会议记录等**:证明企业或自然人因对方行为而陷入错误认识,误认为对方具备履约能力和履约意愿。
15. **对方实际控制涉案资产,企业或自然人遭受损失的证据**:证明行为人取得财物和被害人损失财物。
这些证据需要构成一个完整且紧密相连的链条,彼此之间互相印证,从而有力地证明对方的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