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后门花费13.2万,未达成目的起诉要求返还9.5万,法院怎么判?

文化   2024-10-17 06:11   湖北  
在现代社会,教育公平是每一个家庭都极为关注的问题。然而,总有一些人试图通过不正当的途径来为自己的子女谋取更好的教育机会。一起因“走后门”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件引起了关注。案件中,家长赵青疆因儿子高考成绩不理想,找到了自称有门路的朋友荆立君,希望通过不正当手段为儿子办理全日制本科及研究生入学事宜,最终却未能如愿,并因此与荆立君产生了经济纠纷。

赵青疆的儿子在高考中未能取得理想的成绩,这让赵青疆十分着急。在焦虑之中,他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自称在教育系统有人脉的荆立君。荆立君向赵青疆承诺,可以为其儿子办理全日制本科入学手续,并承诺后续还可以帮助办理研究生入学。面对这样的“捷径”,赵青疆虽然知道这可能涉及不正当手段,但在对儿子未来的期许下,他还是选择了相信,并先后向荆立君支付了7.8万元用于办理全日制本科入学,以及5.4万元用于后续的研究生入学事宜。

然而,事情并未如赵青疆所愿。经过一段时间的等待,他儿子最终只拿到了一份自学本科的毕业证书,这与荆立君当初承诺的全日制本科相去甚远。面对这样的结果,赵青疆多次向荆立君提出交涉,要求对方退还所支付的款项。然而,荆立君只愿意退还3.7万元,这远远低于赵青疆的期望。无奈之下,赵青疆选择将荆立君告上法庭,要求对方返还不当得利款项9.5万元。

这起案件一审在赵青疆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进行。在庭审中,赵青疆详细陈述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并提供了与荆立君之间的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以证明自己的诉求合理合法。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对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了仔细审查,并对案件事实进行了认定。法院认为,赵青疆与荆立君之间的行为违背了教育公平的原则,且涉及不正当手段,因此双方之间的协议是无效的。

基于以上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法院一审判决荆立君向赵青疆返还不当得利款项9.5万元。然而,荆立君对一审判决不服,提出了上诉。他认为自己为赵青疆的儿子办理入学事宜付出了努力,虽然未能完全达成目标,但不应全额退款。二审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因此维持了原判。二审法院指出,他的行为不仅不能得到法律的支持,反而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

这起案件虽然最终以赵青疆胜诉告终,但留给我们的思考却远不止于此。它再次提醒我们,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体现,任何试图通过不正当手段来破坏教育公平的行为都是不可取的。同时,这起案件也警示我们,在面对类似的情况时,应该保持清醒的头脑和正确的价值观,不要轻易相信所谓的“捷径”,以免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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