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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陕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提高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数据管理和服务工作信息化、精准化水平,现就开展2024年度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年度确认对象的范围为享受抚恤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包括伤残人员(伤残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人员)、“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军队退役人员、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老烈士子女,以及其他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
10月8日至11月20日对优抚对象进行集中确认。重点核对优抚对象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家庭住址、服役情况、享受待遇类别基本信息,同时了解掌握其生活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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