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试点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推动试点工作在全县顺利开展,10月14日,会昌县人大组织召开政府部门和乡镇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全市试点工作业务培训会。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黄新荣结合工作实际,运用丰富的专业知识、具体的案例分析,从什么是规范性文件、什么是备案审查、如何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等方面内容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讲解,并就新修订的《江西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相关规定作了适当提示。授课层次清晰、内容丰富,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实用性,为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试点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支撑和精准的实践指导。
会上,会昌县人大法制委负责人解读了《会昌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政府部门和乡镇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会昌县司法局主要负责人从什么是行政规范性文件、此项工作目前形势以及下一步工作需要注意事项三个方面进行了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备案审查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宪法监督制度,是保障宪法法律实施、维护国家法治统一的重要制度。各部门、各乡镇要深刻认识到开展备案审查试点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有力举措,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必然要求,是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途径,要切实增强做好备案审查试点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要准确把握备案审查基本原则,全覆盖落实“有件必备”,高标准开展“有备必审”,全闭环推进“有错必纠”,高质量开展试点工作。要坚持守正创新,落实工作措施,提升备审能力,强化督促指导,努力创造可复制可推广“会昌实践”。
来源:会昌县人大李连生、宋贤嫔
编辑:曾劲 刘宏
核校:余福生
审签:张昌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