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较2023年同期有所改善。达到或好于Ⅲ类(以下简称“优Ⅲ类”)断面占95.2%,同比上升4.1个百分点;Ⅳ类断面占4.8%;无Ⅴ类和劣Ⅴ类断面。
2024年,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较2023年进一步改善。优Ⅲ类断面占99.3%,较2023年上升1.5个百分点;Ⅳ类断面占0.7%;无Ⅴ类和劣Ⅴ类断面。
2024年12月,静安区、徐汇区、长宁区、普陀区、虹口区、杨浦区、宝山区、闵行区、嘉定区、金山区、奉贤区、青浦区等12个区所有地表水国控、市控断面均达到优Ⅲ类,浦东新区、崇明区、松江区等3个区分别有9个、3个、1个断面为Ⅳ类。与2023年同期相比,杨浦区、虹口区、闵行区、奉贤区、金山区、松江区、嘉定区、徐汇区等8个区的优Ⅲ类断面比例有所上升,浦东新区、崇明区等2个区的优Ⅲ类断面比例有所下降,静安区、长宁区、普陀区、宝山区、青浦区等5个区的优Ⅲ类断面比例持平。
2024年,静安区、徐汇区、长宁区、普陀区、虹口区、杨浦区、闵行区、浦东新区、嘉定区、金山区、松江区、奉贤区、崇明区等13个区所有地表水国控、市控断面均达到优Ⅲ类,但宝山区、青浦区等2个区仍各有1个断面为Ⅳ类。与2023年相比,杨浦区、松江区、浦东新区等3个区的优Ⅲ类断面比例有所上升,静安区、徐汇区、长宁区、普陀区、虹口区、宝山区、闵行区、嘉定区、金山区、奉贤区、青浦区、崇明区等12个区的优Ⅲ类断面比例持平(其中10个区保持100%)。
2024年12月和2024年度各区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详见表1、表2。
(按国控、市控断面统计)
表2 2024年度
(按国控、市控断面统计)
编辑:乔佳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