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所有考生应携带本人准考证、居民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并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安检,不得妨碍工作人员履行工作职责。
二、考生进入考点时,先进行身份验证(通过身份证、人脸识别系统对比校验),再使用金属探测仪进行安检,最后通过智能安检门安检;考生进入考场时,须配合监考教师再次进行安检。
三、考生在进行身份验证前,应按考点要求存放物品。通过安检时不得携带手机等考试违规物品,考生通过安检后方可入场考试。考试违规物品是指影响考试公平公正、妨碍考试正常组织实施、危害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以及考务规定明确禁止携带的物品,如手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耳机等电子设备及无线电作弊器材、考试内容相关材料、管制器具等。
四、对于发现疑似携带违规物品、提示异常报警的考生,本人须作出解释说明并交出相应物品后,再次进行人物分检,无异常报警后方可通过。
五、对于拒不配合安检并对考点秩序造成影响,或对其他考生及工作人员人身安全构成威胁的考生,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六、严禁考生自带文具入场,考场统一配备黑色笔芯中性笔、2B 涂卡铅笔、橡皮供考生使用。如遇文具异常,考生应向监考员提出调换,用完须整理收纳后放回原处,严禁考生将配备的文具带出考场。自命题科目考试时,考生可携带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用具。
七、2025年研考统考科目化学(农)(科目代码315)优化了试题设计,减少了运算的复杂程度,在解答过程中不需要使用计算器。自2025年研考起,化学(农)考试中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来源:甘肃省教育考试院
责任编辑:张尚梅 曹忠龙 编 辑:焦 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