峄城区
关于临时设置春节期间年货摊位区域的通告
为规范春节期间年货、春联购销活动,方便市民群众购买年货、春联,解决年货经营摊位占路为市、分散经营等乱象,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因地制宜、方便群众、疏堵结合”的原则,临时设置春节期间年货摊位区域。现通告如下:
一、设置路段
1.峄山南路(南关办事处以南);
2.栅门巷(顺和园以东);
3.坛五路;
4.宏学南路(承水中路以南);
5.福兴路(瑞兴鞋厂以东);
6.仙坛路(百亿天城以南)。
二、开放时间
1月22日(农历腊月二十三)—2月4日(正月初七),时段为早7点至晚7点。
三、相关要求
1.各年货、春联售卖摊位要严格遵守通告中关于路段、时间等相关要求,在指定区域规范文明经营,不得影响周边群众正常的工作、休息,不得干扰正常交通秩序,红绿灯20米以内不得摆摊。实行摊位自治,做到摊在地净、人走地清。规定时间到后,经营者自行将占地物品搬离,并清扫卫生,恢复城市道路功能;逾期未搬离的,执法人员将依法依规处理。
2.广大经营者要严格遵守烟花爆竹管控要求,以上路段、城区主次干道及公园广场等公共区域不得设置流动摊位售卖烟花爆竹。
3.广大市民群众要规范车辆停放,执法人员将加大巡查力度,保障节日期间市容交通秩序,共同营造整洁有序、稳定祥和的节日氛围。
峄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1月20日
山亭区
关于2025年春节期间年货临时市场设置事项的通告
2025年春节将至,为规范山亭区春节期间年货市场经营秩序,满足广大城乡居民消费购物需求,营造欢乐、祥和、安全、健康的春节消费环境,依据《山东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山东省城市公共空间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山亭区实际,现就2025年城区春节年货临时市场设置通告如下:
一、年货临时市场设置时间
2025年1月21日(农历腊月二十二)至2025年2月13日(农历正月十六)
(2025年2月14日前,年货临时市场所有摊点必须无条件撤离)
二、年货临时市场设置地点及经营范围
1.香港街(邾国路至汇丰路)
2.崇文路(府前路至汉诺路)
3.仙台路(府前路至汉诺路)
4.玄武路(府前路至汉诺路)
5.淮海路(新源路至汇丰路)
6.抱犊崮路(商贸城北门)
7.翼云广场西侧(原夜市区域)
(以上年货临时市场经营范围主要为城乡居民过年必需品,如春联、灯笼、年画等)
三、年货临时市场管理要求
1.年货临时市场严禁任何人在城区内抢占、私划摊位,一经发现,依法严厉查处并予以取缔。
2.所有摊点一律限制在路沿石以上范围,不准侵占、破坏绿化带、不准破坏市政环卫等设施、不准占用快、慢车道,不得出现冒市、堵塞交通等现象。各经营摊点不得影响沿街门市店铺正常经营秩序、群众正常工作和休息、干扰正常的交通秩序。摊点经营者要自备垃圾桶(污水桶),不准乱丢垃圾乱泼污水;经营小吃、炸串等摊点经营者,需铺设防污毛毡;使用燃气罐等设备,必须符合用气安全标准,确保摊点经营安全及周边干净卫生整洁。
3.凡经允许进入年货临时市场的经营户,必须遵守年货临时市场管理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按区域划分有序摆放,守法经营,文明公平交易。
4.所有摊点及沿街门店不准搭建各种形式的棚厦。
5.凡进入年货临时市场的车辆必须按照停车位入位停车,不得乱停乱放,否则将依法依规处置。
举报投诉电话:0632-5734999
山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