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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   2024-12-20 19:52   江苏  

考前提醒及考点信息

盐城市2025年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

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将于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进行。盐城市招生考试中心报考点(3220)下设6个考点: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海路校区、盐城工学院希望大道校区、盐城师范学院新长校区、盐城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盐城市经贸高级职业学校、盐城市初级中学。

考试时间


考点名称和地址

特别提醒

1、考生可于考前一天(12月20日)下午4-6点间熟悉考点,考点将把考点平面示意图和考场安排表放置在考点入口显著位置供考生查看。

2、考生要注意掌握开考时间,提前到达考点(至少提前1小时抵达考点并进行安检为宜),防止交通拥堵和来不及安检影响考试。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不要迟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正、反两面不得涂改或书写内容。

3、考生进入考试封闭区域时,考点将使用智能安检门进行检查。考生不得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点(考试封闭区域)。

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如手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涂改液、修正带、透明胶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考生只准携带规定的考试用品(如黑色字迹签字笔,以及铅笔、无封套橡皮、绘图仪器等)及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考生在考场内不得私自传递文具、用品等。

4、金属保温水杯、充电宝、眼镜盒、化妆盒、钢尺、雨伞、饭卡、金属质文件夹等金属制品可能影响安检的物品请尽量避免携带。

5、进入考场时,监考员将使用金属探测器再次检查考生是否携带违规物品并进行身份验证。考生应配合服从接受检查和验证。为节省时间,考生着装应不穿戴配有金属物件的衣帽鞋袜。

6、考点发出开考信号后才能开始答题,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须立即停止作答,否则将按违规论处。

7、考生全部在标准化考点考试,整个考试过程实行录音录像,通过录像回放发现的违纪行为也将按规定进行处理。考试违规的考生,其违规行为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数据库,供高等学校、招生单位、用人部门查询。《刑法修正案(九)》中明确了“考试作弊入刑”有关条款,考生要摒弃一切侥幸心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违纪舞弊。

8、所有统考科目均不允许使用计算器。自命题科目考生不得自行携带计算器。

9、所有科目考试考生均禁止提前交卷。


考点考场平面图

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考点平面图


盐城工学院希望大道校区考点平面图

盐城师范学院新长校区考点平面图

盐城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考点平面图


 盐城市经贸高级职业技术学校考点平面图

 盐城市初级中学考点平面图


考场规则

一、考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相关工作地点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生不得将手机带入考点(考试封闭区域)。进入考点后,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不得在考场外逗留。

三、考生只准携带规定的考试用品(如黑色字迹签字笔,以及铅笔、无封套橡皮、绘图仪器等)或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考生在考场内不得私自传递文具、用品等。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如手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涂改液、修正带、透明胶带等物品进入考场。25 科统考科目均不允许使用计算器。自命题科目考生不得自行携带计算器。

四、考生入场后,按座位号对号入座,将《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放在桌子靠走道一侧上角,以便核验。准考证正、反两面不得书写任何内容。考生领到答题卡、答题纸、试卷后,须认真核对答题卡、试卷上的考试科目与准考证上的考试科目是否一致,核对无误后,在规定时间内,在指定位置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并配合监考员或按有关招生单位要求粘贴条形码。凡因漏填错填考生信息、答卷字迹不清等原因而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遇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分发错误及试卷字迹不清、漏印、重印、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五、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

六、开考 15 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所有科目考试不得提前交卷。

七、考生应在答题纸的密封线以外或答题卡规定的区域答题。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写在草稿纸或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答题过程中只能用同一类型和颜色的签字笔。

八、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试题、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草稿纸故意损毁或带出考场。

九、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全国统考科目的试卷和答题卡放在桌上,由监考员逐一收取。自命题科目,由考生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或答卷)装入原试卷袋内并密封签字。经监考员逐个核查无误后,方可逐一离开考场。

十、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进行处理,并将情况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一战成硕 !






来源 | 盐城招生考试

编辑 | 王樱

一审 | 史伟

二审 | 陈美林 

终审 | 夏静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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