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护民生】能动履职解民忧,二十年冒名婚姻登记终得化解

政务   2024-09-10 17:23   贵州  


“检察官,我被冒名婚姻登记已经被民政局撤销了,现在已经重新办理了婚姻登记,长期困扰我的烦恼终于打消了。感谢你们的帮助哦……”


    近日,当事人A先生打电话给思南县人民检察院的案件承办检察官如是说。


案件缘起


    2024年初,思南县人民检察院收到A先生的申请书。A先生在申请书中陈述说,在上世纪八十年代,经人介绍他认识了B女士,二人于1981年9月结婚登记。但二人因感情问题于1990年12月离婚,均未再婚。后二人和好又走到一起,到江口县民政局申请办理复婚登记手续,却被工作人员告知,“A先生”这个人已于2004年4月在思南县某乡镇与C女士登记结婚,无法办理。A先生表示,其从未到过思南县,也不认识C女士,身份信息也从未出借给别人,怎么就被“登记结婚”了呢?A先生便到思南县民政局办理撤销婚姻登记,也被告知依据相关规定暂时无法办理,并将该案线索移送思南县人民检察院。同时,A先生也向该院申请检察监督。


查清事实


    为了查清案件事实,思南县人民检察院迅速启动监督程序。承办检察官依法调阅了A先生与C女士婚姻登记原始档案、积极联系公安机关查找王某某以及冒用者身份信息、走访当事人,收集相关证据。经调查核实,该起婚姻登记确系当事人冒用他人身份信息骗取婚姻登记。


圆满化解


    随后,思南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县民政局提出检察建议,县民政局采纳了检察建议,作出了撤销“A先生与C女士”婚姻登记的决定。最终,一起跨越20年的冒名婚姻登记终于画上圆满的句号。

    婚姻登记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针对“离不掉”“结不成”婚姻问题,思南县人民检察院不断加强与公安、法院、民政部门的联动,就婚姻登记工作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实现案件信息共享,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以实实在在的行动解决人民群众的烦心事、揪心事。

供稿:胡亿   编辑:陈黔钰
三审:周胜红   二审:古纯修   一审:胡亿

思南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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