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及其相关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违法案件线索:
一
征集范围
1.无照生产销售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的行为。
2.生产、销售无国家强制性认证(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及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充电器、乘员头盔等行为。
3.销售无合格证、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的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配件行为,包括销售不合格电池、充电器、乘员头盔等行为。
4.擅自改装原厂电气配件、拆改限速、外设蓄电池托架、改造蓄电池槽盒、更换大容量蓄电池等行为。
5.违规回收、二次组装加工蓄电池的行为。
6.经营者未按要求明码标价,实施价格欺诈的行为。
7.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如拒绝履行“三包”责任等行为。
8.违反广告法规定,虚假宣传电动自行车性能和规格等行为。
9.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电动自行车经营行为。
二
征集方式
1. 电话征集:0796-12315。
2. 网络征集:电子邮箱jxjaxbk@163.com。
3. 信件征集:吉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地址:吉安市吉州区吉州大道18号,邮编:343000。
4. 现场征集:吉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吉安市吉州区吉州大道18号),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
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四
注意事项
1. 举报时,请尽量提供详实的信息,包括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具体情形及涉及单位或个人的相关信息。
2. 举报内容需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我们承诺对所有举报信息保密处理,确保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我们诚挚邀请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共同维护良好的电动自行车市场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特此公告。
吉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11日
审 核:刘 琪
责 编:董 婕
图 文:吉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新闻客户端|新浪微博|抖音短视频
联系电话0796-8203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