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群众“就近办”“便捷办”,让群众少跑腿,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流程,青原公安分局优化政务服务职能,打破办事壁垒,推行户政业务“全区通办”服务,即从2024年11月11日起,户籍地为青原区的居民,可就近选择派出所办理户籍、居民身份证等业务,进一步实现“就地就近办”。
一、什么是“全区通办”
“全区通办”是指打破青原区户籍所在地限制、审批层级限制,群众携带办理业务所需材料就近到青原区任一派出所户籍窗口申请办理相关业务,窗口民警通过系统间数据传递实现相关业务跨所跨层级办理,为群众就近办理户籍业务提供方便。
二、“全区通办”业务清单
青原公安分局户政全区通办业务清单
一、户口登记类(8项)
1.国境内婚生子女出生登记;
2.撤销宣告死亡、失踪人员恢复户口;
3.获准回国定居的华侨落户;
4.获准回内地定居的港澳居民落户;
5.获准定居大陆的台湾居民落户;
6.外国华人恢复中国国籍人员落户;
7.外国人、无国籍人员加入中国国籍登记户口;
8.办理了《收养登记证》或者事实收养公证书人员落户。
二、户口注销类(6项)
1.凭《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或者《火化证明》,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注销户口;
2.凭法院宣告死亡书注销户口;
3.出国(境)定居注销户口;
4.持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定居批准通知书定居港、澳、台注销户口;
5.取得港澳台居民身份注销户口;
6.参军服兵役注销户口。
三、户口登记主项变更类(4项)
1.姓名变更;
2.曾用名变更(增加)更正;
3.性别变更;
4.民族变更。
四、户口登记非主项信息变更类(8项)
1.变更联系电话;
2.变更出生地;
3.更正籍贯;
4.变更更正文化程度;
5.变更更正婚姻状况;
6.变更更正兵役状况;
7.变更更正服务处所;
8.变更更正其他登记项目。
五、其他户政业务事项类(6项)
1.补领居民户口簿;
2.换领居民户口簿;
3.补领迁移证;
4.换领迁移证;
5.补领准迁证;
6.换领准迁证。
六、户籍证明类(系统无法查询的除外)(4项)
1.开具《户口注销证明》;
2.开具《亲属关系证明》;
3.开具《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证明》;
4.开具《临时身份证明》;
七、查询服务类(4项)
1.司法机关办案需要查询;
2.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因履职需要查询;
3.公民因寻亲访友查询;
4.重名查询。
八、居民身份证类(8项)
1.居民身份证申领;
2.居民身份证换领;
3.居民身份证补领;
4.临时身份证申领;
5.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
6.居民身份证解除挂失;
7.居民身份证捡拾登记;
8.居民身份证发还。
九、户口迁移类(20项)
1.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迁入(迁入本区城镇地区);
2.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迁入(迁入本区城镇地区);
3.父母投靠子女迁入(迁入本区城镇地区);
4.夫妻投靠迁入(迁入本区城镇地区);
5.现役军人配偶投靠迁入(迁入本区城镇地区);
6.军队专业干部、退役士官随迁家属落户(迁入本区城镇地区);
7.学历技术职称人才迁入(迁入本区城镇地区);
8.受表彰人才迁入(迁入本区城镇地区);
9.人才引进落户(迁入本区城镇地区);
10.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调动、转入迁入(迁入本区城镇地区);
11.持《收养登记证》收养户口迁入(迁入本区城镇地区);
12.大中专生录取入学迁入;
13.大中专生就业迁入(迁入本区城镇地区);
14.大中专生毕业未就业回原籍(迁入本区城镇地区);
15.大中专生毕业未就业(含肄业)、退学、开除学籍回原籍(迁入本区城镇地区);
16.持《准予迁入证明》迁出;
17.大中专生就业迁出;
18.大中专生毕业迁出;
19.大中专生转学迁出;
20.大中专生退学、取消或开除学籍迁出。
三、“全区通办”办事流程
青原区已全面开通“全区通办”服务,群众可到就近派出所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窗口工作人员按照业务办理要求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将材料上传,推送至户籍派出所进行审核办结,业务办结后,将办理结果反馈至申请地派出所,由申请地派出所窗口工作人员为群众办结业务。
四、青原区开设“全区通办”户籍业务派出所
审 核:刘 琪
责 编:董 婕
图 文:青原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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