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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2024年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
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和警示震慑作用,持续保持对恶意环境违法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提升环境执法质效,省生态环境厅遴选了6起典型案例予以公布。其中,聊城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案被全省曝光。
聊城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案
一、基本案情
2023年3月1日,聊城市生态环境局茌平区分局对聊城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调取监控发现该公司2月9日对一重型柴油车(鲁PQ**83)采用加载减速法检测时,将油温标尺插入临时放置的电加温壶内,以水温代替车辆真实油温进行检测;在OBD检测过程中,将OBD诊断仪插入车牌号为鲁PU**61的汽油车代替重型柴油车(鲁PQ**83)进行检测,并出具了合格的检测报告。经进一步调查,确定该公司在重型柴油车排放检验中弄虚作假。
二、法律依据及处理结果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参照《山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年版)》,聊城市生态环境局依法没收该公司违法所得720元,并处罚款10万元。
三、案件启示
加强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管是防治机动车排气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重要内容。我省交通运输结构以公路为主,重型柴油车保有量大,强化重型柴油车排气污染防治是关键环节。本案中,通过现场检查、视频核实等方式全面收集证据,对机动车检验机构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查处到位,有利于促进机动车检验检测市场的规范发展,助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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