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一案例入选司法部第二批行政执法监督典型案例

文摘   2025-01-20 22:32   黑龙江  

近日,司法部发布第二批8个行政执法监督典型案例,《黑龙江某市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对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滥用行政强制权执法监督案》入选。

行政执法监督是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的内部层级监督。近年来,省司法厅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加快建设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推进监督职能充分发挥,行政执法质量不断提升。下一步,省司法厅将认真收集提炼、常态化报送本省具有典型性、代表性、指导性案例,为全国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贡献龙江经验。



黑龙江某市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

对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滥用

行政强制权执法监督案




关键词

市场监管 行政强制 超期扣押 案件移送


基本案情

2022年4月,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对某化学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库房内有大量未标注该公司厂名厂址的包装箱和产品,遂以涉嫌伪造、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为由开展立案调查,并对该公司仓库和产品进行查封扣押。之后,又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条关于“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药监督管理工作”的规定,将案件线索移送至某市农业农村局,并解除查封手续,但未移交扣押物品。2023年7月,某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以下简称市政府执法监督局)接到问题线索,发现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存在扣押程序违法、超越职权、执法文书制作错误等问题,市政府执法监督局决定依法开展监督。

监督处理

市政府执法监督局召开案件协调调查会,通过询问、查阅卷宗等方式分析问题线索、查找违法症结。经核查发现,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办理该案中涉嫌违反行政强制法有关规定,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扣押物品清单没有当事人签字;二是移交案件线索后仍扣押物品;三是超过法律规定时间且未告知该公司延长扣押理由。按照《黑龙江省行政执法与监督条例》规定,市政府执法监督局约谈案件执法人员,下发《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责令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纠正,并将该案件中执法人员违法违纪的案件线索移送至某市纪委监委。同时,市政府执法监督局制定行政强制程序流程图,指导执法单位正确运用行政强制执行权,并专门针对此类问题开展专题培训,增强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实施行政强制的意识和能力。

典型意义

行政强制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行政强制直接关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护,应当坚持法定原则、适当原则、教育与强制相结合原则。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时,要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本案中,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滥用行政强制权,超期扣押物品,严重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破坏了法治化营商环境。市政府执法监督局发挥行政执法监督职能,责令有关执法机关纠正违法行为,有效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来源:黑龙江省司法厅

转发:王治珺

审核:张  驰

监审:刘天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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