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多地县(市、区)领导变动

时事   2024-11-30 08:49   江西  

江西多地一批县(市、区)领导变动,具体如下:
安源区

安源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9日决定任命:

葛堃为安源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德兴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德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
接受方灶旺辞去德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德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南丰县

南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8日任命汪涯为南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


奉新县

奉新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8日决定任命:

王徐广同志为奉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奉新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8日决定免去:

顾轩同志的奉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于都县

于都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7日通过:
任命莫然同志为于都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决定任命莫然同志为于都县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于都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7日决定:
接受李兴、卢江华同志辞去于都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并报于都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接受陈文春同志辞去于都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并报于都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永修县

永修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9日决定任命:

刘秋平为永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决定免去:

邓  剑的永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月湖区

月湖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罗赟、周建平辞去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11月29日月湖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罗赟、周建平同志向鹰潭市月湖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辞去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鹰潭市月湖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罗赟、周建平同志辞去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的请求,并报鹰潭市月湖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


鹰潭市月湖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9日决定任命:

吴后启为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袁州区

宜春市袁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陈文强辞去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24年11月29日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宜春市袁州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接受陈文强辞去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须报宜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宜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宜春市袁州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9日决定:余勇代理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并报市人大备案。


进贤县

进贤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9日补选:

郭保庚为进贤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源:江西政读

编辑:徐梦文

监制:袁汝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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