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福建检察”微信公众号11月4日消息,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赖清正涉嫌受贿罪一案,由福建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福建省人民检察院交办,由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福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赖清正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赖清正,男,汉族,1966年11月出生,福建泉州人,大学学历,1989年8月参加工作,198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1年4月至2001年11月,任泉州市洛江区政协副主席、财政局局长;2001年11月至2002年8月,任泉州市洛江区政府副区长、财政局局长;2002年8月至2009年10月,任泉州市洛江区政府副区长;2009年10月至2009年11月,任惠安县委常委;2009年11月至2015年10月,任惠安县委常委、副县长;2015年10月至2016年6月,任惠安县委常委、副县长,泉惠石化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2016年6月至2016年12月,任惠安县委副书记、副县长、代县长;2016年12月至2020年12月,任惠安县委副书记、县长;2020年12月至2021年6月,任惠安县委书记;▌本文来源:福建检察、福州市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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